蓝伯特干的好事,没必要迁怒它们。我接过斗篷,轻声道谢。
茶壶太太看了看蓝伯特的背影,又看了看外面冰天雪地的景色,似乎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摇摇头:“一路平安,保重。”
我盯着它还有那几个小茶杯,冷不丁问道:“难道你不想诅咒破除,变回人类吗?”
茶壶太太正要说什么,被座钟打断:“快走吧,乡村女孩,你已经来了这么久,诅咒都没有破除,结果不是很明显了吗?”
“是啊。”茶壶太太呼出一口气,“之前是我们看走眼了,主人并不喜欢你。你再在城堡里待下去,也是浪费时间。快走吧,罗莎小姐,天色不早了。”
就算它们知道真相,在蓝伯特的面前,也不可能告诉我。不为难它们了。披上斗篷,我戴上兜帽,走出城堡。
冷空气骤然袭来,寒风鼓起斗篷的兜帽、下摆。我拽紧斗篷的系带,迎着狂躁的风雪,艰难地往前走去。记得之前,我以为城堡的天气跟他的心情有关。如果天气真的能代表他的情绪,那他现在一定比我还要难受……算了,为什么要帮他找理由,说不定天气越糟他越高兴呢。
走出城堡的范围,气温陡然升高,阳光明媚如金色薄纱,笼罩在一望无际的玫瑰花田。我看了看天色,已经接近傍晚,就在这里等太阳落山吧。
但是,只要一安静下来,满脑子都是与他有关的回忆。从最初的那支舞、被他从巨蟒口中救下、兽化后无意识地亲近、在奥菲莉亚面前的亲吻、暴雨夜的追逐和拥抱……每一幕都历历在目,甚至还能回忆起他当时的心跳、气息和体温。
才分开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开始想念他。
低头看向手中的红宝石戒指,怒火再一次窜满胸腔,真想扔到玫瑰花田里,让它跟那些玫瑰永远作伴。但好几次抬起手,都没能下定决心扔出去。一定是因为这东西太贵重才下不了手,换一个便宜的玩意儿,还在城堡的时候,我就能给它扔了。
这时,我突然听见座钟的声音:“去那边看看,马上入夜了,可不能让她留在这里。”
“你不要傻站在那里指挥我,”勺子不满的声音,“主人说了,是我们两个一起出来查看。”
座钟冷哼一声:“我要是有脚,还用得着你?”
“我也只有一只脚啊!”
座钟不语,目光在花田里巡睃了一圈,忽然开口:“算了,那女孩看上去平庸无奇,头脑简单,实际上还挺有主见的,被主人那么羞辱,肯定不会再留在这里。我们还是回去吧。”
勺子气得蹦起来,吓了我一跳,它蹦得那么高,我差点被它看到。它愤愤地说:“你就是想偷懒!”
座钟已经一摇一摆地往回走:“你勤快,你不偷懒。那你快把城堡周围都搜寻一遍,别让她留在这里。”
勺子气哼哼地追上去,大骂道:“你当我傻?我要去跟主人告状!”
听见他们的对话,我抹了抹额头的冷汗,还好座钟偷懒,不然就被它们发现了。蓝伯特的思维太缜密,连我会偷偷留下都想到了。若是没有野兽的存在,我恐怕永远没有机会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言。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就在红宝石戒指的内圈刻了什么字母、用的哪几种工艺都被我琢磨出来时,太阳终于临近下山。橘红色的夕阳,紫蓝色的天空,深红色的花田……眼前的一切美丽到呼吸暂停,可惜穿过这片花田,就是电闪雷鸣、狂风呼啸、冰天雪地。
我戴上兜帽,重新朝城堡走去。这次肯定不能从正门进去,幸好第一次来这里时,我走的就不是正门。
走到一半,一双黑色的靴子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余光里。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穿黑斗篷、身材高挑的女人站在我面前,宽大的帽檐垂下,遮住她的五官。她一手握着由云杉制成的手杖,一手捧着骷髅的头骨,头骨的眼洞射出缕缕黑气,标准的女巫扮相。之前看见的那双黑靴子,应该也是她。
我后退一步:“你是梦中的女巫?”
她的声线浑厚,不像大多数女子那样尖细:“看在你我有些渊源的份上,给你一个忠告,不要往前走。”
“我们并不认识。”
“我也没说我们认识。”她转身想走,“我只想给你一个忠告。如果你执意找死,那是你的事。”
“慢着!”我追上去,按住她的肩膀,“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究竟是不是梦中的女巫……我之前看见的那些画面,是不是都是你——啊!”手掌像要撕裂开一样,她的斗篷不知施加了什么巫术,只是轻碰一下,掌心就被腐蚀出无数个小洞,鲜血混合着脓液流出。
蓝伯特干的好事,没必要迁怒它们。我接过斗篷,轻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