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见我一直盯着头版的侧身画像,摇头叹道:“跟我那两个女儿一样,见到蓝伯特陛下就移不开眼了,整天做着嫁给他的白日梦。”
不知是否天气太过闷热的缘故,听见这句话,手心和后背竟渗出一层热汗,心跳也莫名加快。我吞了口唾沫,润了润干干的喉咙:“陛下……他娶妻了吗?”
“这下我相信你不是北国人了。”中年男子回答,“北国人都知道,我们的陛下从不近女色,连侍女都无法近身。”他笑了笑,“陛下是唯一还独身的国王,也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被邻国公主求婚的国王。这事说来好笑,那个公主打听到陛下将整个王都都种上了玫瑰花,并禁止民众取名为‘玫瑰’,还以为陛下喜欢玫瑰,送了好几车玫瑰花到皇宫里去,当众向陛下示爱。谁知,还是被陛下拒绝了。”
我再度看向报纸上的侧身画像,说不清心里的感受。毫无疑问,将整个王都都种上玫瑰,禁止民众取名为“玫瑰”……都是因为我。不知这一年来,他是怎么度过的。如果我失去他的消息一整年,肯定会难受到疯掉。不过,他这么理性的一个人,无论是知识还是阅历,都远超于我,应该不会难受太久。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正要打开报纸,看向下一页,目光忽然被日期吸引。新元历1701年9月3日……怎么可能?是印错日期了吗?
怎么可能已经过去了五年?
我揉揉眼,再看过去,还是新元历1701年。不敢置信地翻到第二页,是北国今年农业情况的概述,上面说巫觋部已与农业部合作两年,总产量相比去年又翻两倍。接着,就是对蓝伯特这项决策的称赞,赞美他敢于打破陈规,让农民们都有事做,都有饭吃。再翻一页,画风突变,讲的是民众对北国皇宫异象的担忧。他们怀疑巫觋部在研究杀伤力巨大的魔法武器,想要挑起北国与其他国家的战争。内务大臣否认了这一说法。
再后面,则是一些民生相关的小新闻,比如花粉过敏的居民是高价购买抑敏的炼金喷剂,还是选择搬离王都,国家对此是否有补贴;还有一些关于王都的旅游宣传……令我惊讶的是,许多人都将北国称为“玫瑰色王国”。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相信,的确已经过去了五年。中年男子能说谎,眼前的报纸却不可能骗人,那么多需要时间去呈现的新闻,中年男子不可能为了骗我,而去专门印刷这么一份报纸。
距离诅咒破除,已经过去五年了么……如果只是一两年,我还能说服自己,蓝伯特还爱着我。但是,五年。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太多。就连我自己都不敢保证,今年的想法能和明年保持一致,更何况是爱情这种容易退却激情的感情。我只能自我安慰,他禁止民众取名为“玫瑰”,将玫瑰种满王都,都是因为我。他……应该还爱我。
不管怎样,先见到他再说吧。我折起报纸,看向中年男子:“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罗莎琳德……既然瓦因村已经是北国的地盘,那我也算北国人吧。谢谢你救了我。能不能告诉我,如果想去王都该怎么走?”
“我就住在王都。路程很远,即使是最快的马车,比如我这辆,也还要半个月才能抵达。”中年男子眯着眼,上下打量了我片刻,“除了‘玫瑰’,‘玫瑰’的衍生词也被禁用。到了王都,你可不能叫‘罗莎琳德’了。”
没想到王都会这么远。我斟酌着说:“能不能麻烦你捎我一程……我会按照市价付给你佣金。”
“你看我像缺钱的人么。”中年男子轻笑一声,“看在你跟我女儿差不多年纪的份上,可以捎你一程。不过,你得把这身婚纱换下来。刚好,前面有个小镇,我这里也有年轻女孩穿的衣服。”
“谢谢,真的太感谢你了。”我赧然地说,“这些我都会按照市价还给你。”
他摇摇头,不容拒绝地说道:“不用。如果你真想感谢我,跟我的小女儿做朋友吧,她的性格跟你很像……希望她以后不会像你这样,穿着婚纱偷跑出来。”
“……我没有偷跑。”
他却像没听见一样,仰靠在沙发座椅上继续看书。
午后,经过与中年男子的男仆交谈,我了解到中年男子叫洛克菲勒,都叫他洛克菲勒先生。是第一拨响应鼓励经商政策的人,因此被封为勋爵,是北国的新兴贵族。他现在能说是北国最有钱的一拨人,可惜并不被命运眷顾,原配在一年前病逝,因为担心常年外出经商,家中的小女儿无人照顾,便又娶了一个貌美能干的妻子,对方还带了两个继女过来。他告诉我,如有需要,可以在他的家里住一段时间。反正他家都是女人,不必感到不自在。
中年男子见我一直盯着头版的侧身画像,摇头叹道:“跟我那两个女儿一样,见到蓝伯特陛下就移不开眼了,整天做着嫁给他的白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