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日子虽然清苦,他的那点骨气和骄傲却一点也不少,不能要的东西自然不要。

这少年的脾气,在后世就会被称为“傻”,不过完颜康倒是很喜欢这样的傻子,傻子多了,这世道也就好了:“这地上的两匹马,就算与莒不割去吃了,也只是便宜了狐狼野狗。在下史嵩之,前些日子自北地而来,过不了几日又要回北地而去。今日相见也是有缘,何必总是想着恩不恩的。”

完颜康借了史嵩之名姓一用,向来对方是不会介意的,毕竟这也不是作奸犯科。

赵与莒则越发肯定完颜康是北地的士卒,他来此是捉拿蛮子奸细的。赵与莒也不再多言,接了佩刀去肢解马尸,倒不是他知道再见不着完颜康,以后就不用报恩了。而是他想明白了,大恩不言谢——救命之恩都受了,也无所谓再多些马肉。不过日后若是有了机会,该报答的还是应该报答的。

不过赵与莒再如何少年老成,也是被当成生养的,接过完颜康的刀便觉得手臂一沉,幸好他是双手接刀的,否则八成要出了丑。抽出刀子后,走到马尸旁,比比画画了半天,却依旧不知该如何下刀。

又见完颜康脱下外袍挂在树杈上,走到了他那匹马的旁边,解了马的鞍鞯辔头,双手一抓马的前腿,轻“嘿”了一声,竟然将那马扛在了自己肩头朝林子里去了。看他行走的速度,竟然还甚是快速。

赵与莒的嘴巴顿时合不上了,三匹马,他那马最是最高大,比另外两匹要高出两个头来——蒙古马很矮小,一米二到一米四左右——他是不知道一匹马多沉,但绝对比一头驴沉,也比他手里这把刀沉,沉很多。

赵与莒不由得感叹,这必是猛将了!

不多时又见完颜康会来,他脸上,及纯白的里衣上,都染了些马血,看起来到是有些烽火的味道。但却不见他脸红气喘,想来扛一匹马竟然是真的花不了他多少力气。赵与莒就一路对他行着注目礼。直到完颜康取了铲子回到了林子里,赵与莒才终于长叹一声,开始割马腿。

完颜康葬了马回来,一眼扫到赵与莒,忍不住乐了。原来赵与莒正拿着长刀当长锯,在那锯马腿了,而且看样子他这么半天,连一条马腿还没锯下来呢。

“这活计还是我这粗汉做的顺手。”完颜康笑着走了过去。

赵与莒脸一红,把刀递了过去,而完颜康果然是做得极为顺手,且明明是挥刀割肉,但姿势却极是潇洒惬意,丝毫不像是乡间的屠夫,竟然让赵与莒一时看的呆了。只是完颜康只割了两条马腿,又割了些马肋肉,便停了手,到让他有些意犹未尽了。

“马肉煮的时候会有泡沫,还会有些臭味,不过这却不碍事的。”完颜康帮着赵与莒把肉塞进他那个箩筐里的时候,嘱咐着。南宋这边马都见得少,他想赵与莒不过是小户人家,自然是更没吃过马肉了。万一他以为这肉坏了,反而扔掉,那可就是糟蹋了好东西了。

赵与莒点头称自己记下了,完颜康对他一拱手,原本两人便是就此作别了。谁知道了完颜康刚上了马,就听见赵与莒那边连连唤着弟弟的名字:“与芮!与芮!”完颜康当即又调转了马头。

“与莒,何事?”

“我弟他打摆子了!”赵与莒匆忙回答,却连头也不抬,扔了箩筐,就要把弟弟背到身上。

原来之前赵与芮不说话,赵与莒以为他是吓着了,便安慰了两句让他坐在那歇着。却没想到的弟弟不只是被吓着了,而是被吓过头,打起摆子来了。

赵与莒背弟弟背到一半,忽然觉得背上一轻。转头看时,完颜康在马上已经被赵与芮放在了他身前:“背上箩筐,我送你们回去。”

这也是他们仨都不胖,除了完颜康外,赵家兄弟还算是偏瘦小的,三个人加上那个箩筐,加起来也只是比完颜康穿上全套铠甲,提上重兵器,又给马罩上马铠后重一些而已。赵与莒匆忙背上箩筐,但等他上马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上了。还是完颜康抱着赵与芮,扭过身子揽着腰把他弄上来的。

“朝哪里去?”

“那边。”赵与莒指路。

赵与莒不是不想要,他们家虽然也是大宋宗室,但到了他这一代,却是连爵位都没了。他爹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丞,且还早逝,只留下他娘拉扯着两个孩子,无奈回到娘家寄住。若不是他的舅舅时常接济,他们这一家三口这不知道要怎么活了。所以,他才会常带着弟弟下河摸鱼,上山摸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