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埃兰初次见到茨球时,对方缩在密林的树洞深处,一看就是野生的,这次大天狗是在人类的城市里捡到茨球的,因此结合其外表,很容易得出结论——这是人类饲养的妖怪。
大概是当做宠物吧。
这么说,大天狗就不是捡到它,而是抢到它了。
如果以往遇见这样的事情,酒吞童子肯定要当着大天狗的面笑出来的,此时却心情微妙——这个可能和茨木有联系的小妖怪很可能是被人圈养的……啧,不爽。
“咿呀!”
被拎着的姿势不是那么舒服,白团子左右扭动,挣扎着看向酒吞。
野生时期,白团子是没有这个习惯的,因为那时卖萌没有任何作用;而被埃兰收养以后,它逐渐发现了卖萌的好处——起码晴明是吃这一套的。此时,白团子就努力地睁大眼睛,努力让自己正面朝着红发的妖怪。
“……”
对上那双金色的眼睛,酒吞童子有一瞬的仲怔。
更像茨木了。
但……酒吞有点想笑。
同样是金眸,茨木的是成年男子的狭长,而手上这只,则显然是幼崽的,不但圆溜溜,而且溢满了水气……湿漉漉的。
换了个姿势,由拎着改为用手托着,白团子待在鬼之手上,竟然颇为合适。
真是太小了。
“咿……”
终于有了不错的待遇,白团子颇为开心伸爪子牢牢扣住酒吞的手指,如同鸟雀那样。爪子的结构和力度,如果是人类,此时已经感到疼痛了,然而对鬼族来说算不了什么,白团子调整好位置,蹭了蹭酒吞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