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他的这份不设防。
我爱上了他。
女友叱我:“疯了?这种志大才疏的楞头青货色一条东风路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小心一世英名毁在无名鼠辈手上。”
我平静地回答:“是,我正是想要一份返璞归真的感情。知道吗?别的男人认识我三天就已经忙不迭地推荐哪家酒店室内情调最好保密服务最严了。可他认识我已3个月,却至今不曾吻过我。偏这个男人是我唯一一个想要亲近的,所以我已决定嫁他。”
“嫁?”女友惊呼,“你要同一个城市户口都没有的打工仔结婚?你想男人想疯了你?依我看宁可做pool的情人都不能做这种人的老婆!”
“够了。”我温和地打断她:“停止侮辱他侮辱我吧,他已经是我的未婚丈夫。”
女友平静下来,狠狠吸了一口烟沉思半晌仍忍不住劝:“再想一想,我知道你一个人流浪来南方挣扎到今天不容易,也知道你想有个家想找个人好好爱你,可是他不合适你。就不为他的穷,也为他的年轻,不过三天热火也就撂开手了。真放不开,哪怕先同居呢,结婚毕竟是件大事。”
我笑着揉一揉女友头发:“这样开明?我不敢说永恒,不过我相信他现在的确是爱我的,不掺任何假的爱。我想和他共同拥有一个家,哪怕他只爱我一天,我要这一天的真;他只爱我一年,我要这一年的真。总之我真正活过了,得到了,我就不悔!”
这一年冬天来的时候,我做了他的新娘。婚夜,一抹嫣红触目惊心,他抱住我喜极而泣:“你太好了,比我想得还好!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婚后,我竭尽全力动用了自己所有可以用到的关系,令他在文化圈声名鹊起。报社消息通常总比杂志社要灵通,我总是把最新最全的资料透露给他,他很聪明也很勤奋,进境一日千里,半年后已从编务做到编辑部主任,不久改行做发行,一二渠道都运于指掌。于是我安心回家做起全职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