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声道歉着,递给钟意一只传呼机,是我向姐姐暂借来用的,好方便我同他联络。
我把手放在耳边做打电话状,说:“请呼5229,留言:愿意同我一起去看海吗?”
钟意点点头,也把手放到耳边:“5229复机,说:我愿意。”
“我愿意”,我心中一动,倒像是教堂里新婚夫妻回答神父的话。
经过昨天一日夜的思念与担忧,我的心中,平白地觉得与他亲近了许多,觉得他本是我最亲近的一个人,不小心离散了,好容易才寻了回来,必定要小心地陪伴跟随,再不可以轻易分开。
结束采访已经很晚,天边飘起了迷蒙的细雨。我们俩一路步行向海滩走去,经过广场时,有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迎上来兜售玫瑰花。钟意买了一枝递给我,我道声谢随手插进手袋里。
又往前走了几步,钟意忽然停住,犹豫了一下转身又追上了那个卖花的小姑娘,买下了她所有的花,我依稀地听到他说:“下雨了,早点回家吧。”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润了,第一次,我在接受玫瑰花的时候不是为了玫瑰本身而感动。
迎着细雨,他快步跑回来,将整篮玫瑰交到我手中:“送给你。”
这一次,我没有再道谢,而是自然而然地牵起了他的手。
那只手,那样温暖,亲切,犹留着玫瑰的芬芳。让我觉得,自己忽然间变得很小很小,仿佛只是一个稚龄的孩子,牵着她青梅竹马的小小男友。
天边的月在丝雨中朦胧得像一个梦,海静静地喧哗着,天地之大,我也只不过可以看到他,他也只不过可以看到我,我们不是在城市,我们是在天涯。那只手,绝不是第一次相握,分明熟悉得刻骨铭心,分明是我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于是我清楚地知道,这就是我要找的人。有人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另一半,人们从一入世起就在寻寻觅觅,可是没有人可以真正找得到。而我何幸,终于在这旷天阔海之畔找到了他;我又何其不幸,遇到他这样地晚。我们,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家庭!
海风踏浪而来,一股巨大的忧伤刹那间贯彻了我的全身。雨更大了,月亮完全地隐到了云层后。我的心中,反来复去只有一句话:“晚了,我们相遇得太晚了。”
我松开他的手,快步走到浅水处,希望借冰凉的海水让自己冷静。可是曝晒了几天的海即使在夜里也仍是温柔的,它轻轻絮语着,劝慰着,在讲述一个天荒地老的故事。在很多很多年前,当世上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我和他,也许我们只是两缕风,也许我们只是一对鸟,但我们曾经相依相伴,足足走过了千百年。可是在这一个世纪,我们却终于失散了。这个错误,便是用尽一生,也再不可弥补。
在这雨夜的海滩,我忘情地流泪了。
第二天,我发了高烧。钟意一个人去了会展中心,每隔两小时他就会打一个电话给我,却永远只有一句话:“好点了吗?”我也总是一遍遍回答:“我没事。”
又过了一天,他便回北京了。下午5点钟的船,先到塘沽。
我坚持要送他,早早到了海港等候。希望找一个好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看到他进门,张望,因我而焦急。我贪婪地,希望可以毫无忌惮地痛快地再看他一次。
可是,当他的身影刚刚在门口出现,我便已忘掉一切,飞奔着过去,不顾一切地投入到他的怀中。我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这一走,他便要回到自己的家庭中去了,回去继续他父亲与丈夫的角色,在北京,他将不再属于我。但是这一刻,他一向严肃的眼睛,是这样地感性,这样地温柔,这样地忧伤,让我如何可以忘记。
催促乘客检票的铃声响起了,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从口袋中掏出传呼机塞到我手中,轻轻说:“我走了。”
我看着他,愣愣地看着他,仿佛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半晌,我将手放在耳边哽咽着说:“请呼5229,说请他记得大连的海滩。”
他略停一停,也将手放到耳边:“5229复机,说:我永远不会忘记。”
然后,他再一次,深深地,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便转身走向了检票口。我望着他的背影,高大的,清瘦的,穿一袭淡蓝休闲装,左肩背着摄影包,右手拖着行李箱。就那样,一步一步,离我越来越远。心在那一刻忽然就成了灰,不,是成烟,风一吹,便散得无影无踪,空空地,没有一点重量,没有一丝气力。
“是吗?你不知道?”我瞪大眼睛。在我心目中,还以为他对我的一切都早已了如指掌了呢。直到这一刻我才想起,交往两年,除了彼此的职业能力外,我们其实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