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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谓是二小姐贾迎春留给我们的最后遗言了,怎不让人为之一掬辛酸泪?

☆、八、不闻菱歌听佛经——贾惜春

贾府四艳中,迎春和惜春的结局通常都是没什么争议的,即一个嫁后惨死,一个出家为尼。

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看到的册子中,关于惜春的那一页,画着“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而惜春在全书中第一次开口说话是在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中——

“只见惜春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笑,见周瑞家的进来,惜春便问他何事。周瑞家的便将花匣打开,说明原故。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那里呢?’说着,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画来收了。”

这是全书中惜春的第一句台词,竟然就是“明儿也剃了头作姑子去”。

接着,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一段,写明惜春的谜语: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庚辰本在此有双行夹批:“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可见,惜春出家为尼的结局无可质疑。但是,她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家的,又为什么会落得个“缁衣乞食”的惨状呢?

在高鹗的伪续中,惜春的出家相当从容,不但仍住在大观园拢翠庵中,而且还有紫鹃做伏侍丫环,这显然与脂砚“缁衣乞食”的批语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时,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强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说的:“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贾府那么多家庙庵堂,总会为她安排个不错的去处,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样,虽然舍了她,却仍让她带走大量古董宝贝,随身还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绝不至于看她托钵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应是在事败之后。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

”要出家的也得接受‘健康检查’。患有恶疾的人被认为没有出家的资格。而佛教更加忌讳的是‘黄门’(阉人)。男性(女性)性征不全的人被视为身体不净,是不允许出家的。犯过重罪的人同样不被佛门接纳。

“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繁琐的手续。当然,托人情、有关系的除外,比如鲁智深杀了人,但通过走后门,还是蒙混过关了,也因此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其实,这些关于出家的规矩和程序,在《红楼梦》中也有相当完整的体现,比如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中写到芳官、藕官、蕊官三人一段,就有很详细的描写:

一时候他父子二人等去了,方欲过贾母这边来时,就有芳官等三个的干娘走来,回说:“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赏了出去,他就疯了似的,茶也不吃,饭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个人寻死觅活,只要剪了头发做尼姑去。我只当是小孩子家一时出去不惯也是有的,不过隔两日就好了。谁知越闹越凶,打骂着也不怕。实在没法,所以来求太太,或者就依他们做尼姑去,或教导他们一顿,赏给别人作女儿去罢,我们也没这福。”王夫人听了道:“胡说!那里由得他们起来,佛门也是轻易人进去的!每人打一顿给他们,看还闹不闹了!”

当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庙内上供去,皆有各庙内的尼姑来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于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心住两日,至今日未回,听得此信,巴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因都向王夫人道:“咱们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应得这些小姑娘们皆如此。虽说佛门轻易难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愿,原是一切众生无论鸡犬皆要度他,无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脱轮回。所以经上现有虎狼蛇虫得道者就不少。如今这两三个姑娘既然无父无母,家乡又远,他们既经了这富贵,又想从小儿命苦入了这风流行次,将来知道终身怎么样,所以苦海回头,出家修修来世,也是他们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

这可谓是二小姐贾迎春留给我们的最后遗言了,怎不让人为之一掬辛酸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