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凤姐才会命旺儿教唆张华往有司衙门中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之罪;而贾珍、尤氏、贾蓉听说后,也才会慌了手脚,任凤姐勒索揉搓。
然而凤姐自作聪明,借了张华来泄愤,又让旺儿杀人灭口,偏偏旺儿阳奉阴违,竟然没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张华这个“活口”,将来“事败”,张华必定是推波助澜的元素之一。
人命关天,国法难违,这就给宁府埋下了第二条罪状。
第二条,则是贾珍聚赌之罪,也是宁府最大的隐患。
且看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这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
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绔。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贾珍之志不在此,再过一二日便渐次以歇臂养力为由,晚间或抹抹骨牌,赌个酒东而已,至后渐次至钱。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赌胜于射了,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家下人借此各有些进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势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这里贾珍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家人赌,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非富则贵,个个来头不小。聚赌已经是恶行,还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该罪加一等了。
虽然这些看上去与“情”无关,然而书中曾借“尤氏窥赌”的所闻所见来写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赌宴之际,狎昵孪童,争风吃醋,焉知此后不会引起大麻烦、大争执呢?
这一段肯定不是赘笔,必然会酝酿一场是非祸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争抢香菱打过人命官司的,此时宁府里又添了邢大舅这么个酒糟透了一无是处的人,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故来?
难怪中秋之夜,宁府祖祠里会发出异兆悲音来。蒙府本在这一回有回前总批:“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这可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最佳呼应了。
罪孽如此深重,贾家焉能不倒呢?
2秦可卿会是太子女吗
多少年来,红学家们有个纠结之处,就是“造衅开端首在宁”的“衅”到底有哪些?“宿孽总因情”的“情”又究竟能惹多大事儿?因为解释不来,就有了刘心武的“秦学”,把秦可卿的身份说成了太子之女。一旦太子女下嫁宁府,还要被上下其手地玩弄,那贾家之亡就顺理成章了。
刘心武先生“秦学”的基本观点是:秦可卿是清朝废太子胤礽之女,贾家为了保护龙脉,将她冒充养生堂抱来的一个弃婴拜在营缮郎秦业门下,然后又秘密接至府中养大,并让她嫁给了贾家第四代长子贾蓉。后来这个秘密被贾元春发现,并向皇上告了密,于是秦可卿被迫自缢而死,贾元春却论功行赏做了皇妃。但是过了两年,太子余党起义造反,逼死了贾元春,而皇上也因为迁怒,秋后算总账地收拾了贾家,于是宁荣二府就此败落。
刘心武将这个观点不断阐发,用清朝初期的种种历史大事来做论证,写出了一部又一部《揭秘红楼》。然而他所引用的所有资料中,包括正史、野史、《清史稿》、《清史编年》、稗抄、老档,却没有半个字提及,太子胤礽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刘心武先生对此做出的解释是:他只是猜测太子有这么个女儿,既然是猜测,当然找不出实证。
换言之,这是他的凭空想象。“太子之女”这个论题首先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不存在的;然而,连论题都是虚无缥缈的,那么围绕着这个伪命题进行的诸多论证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就好比地基还没有打,却已经建筑了十二层高楼,可是它们立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