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心里可是牢牢记得上次让他教自己玩游戏,三分钟内从自信满满转换到暴走状态,然后将我的智商和某种专门长膘不长脑用来吃肉的动物对比,十分钟后,掉得比那种动物还低一个天花板的距离,比股票崩盘还快。
玩游戏既不能用念力感应周围,也不能眼观六路,电脑系统又跟不上我手动作,还要计算各个技能的延迟时间与人物致命位置,手指力度大了还会按碎键盘,平时打架哪里要想那么多?
凭什么念力高手就不能做游戏小白?凭什么要被歧视?
太打击人了。
我再也不和那混蛋玩了!
“这次不骂你。”他保证。
“我才不信。”
他没再坚持,而是拉过我的手,轻轻抚过上面的暗紫色指甲,又捏了捏掌心的肉,好像拿着一样最好玩的玩具,忽而凑过唇去。
“不准咬!”我赶紧声明,以免手上的肉又给他撕下一块来。
好像被主人制住的大型猛犬,他停下动作,老老实实地在旁边转了几圈,找不到插入话题,干脆紧贴着坐在旁边,盯着我的笔记本屏幕。
他奇怪的视线注视得我血液有些沸腾,而且呼吸在耳边痒痒的……
我怕自己和玛琪聊的不良信息被发觉,立刻关了通讯软件,打开一直在玩的大型网络游戏,开始东奔西跑做任务。
我玩游戏真的是个渣,任务没跑一半就迷路了,被一个更渣但操作厉害的玩家砍死,还掉了装备。
正要放弃的时候,他覆盖上我握住鼠标的手,另一只手拨上键盘,快速舞动起来,用刚刚研究的技能和华丽的操作,三下五除二就将那个渣人砍死,然后记录了他的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