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的外套还没有落地,沈琼已经追了出去。

李千欢挤开人群,匆匆忙忙到了一楼,一楼却只有被沈琼抛弃的外套,两份包装精美的礼物已经从外套的口袋里滚了出来,李千欢将外套和礼物捡起来,四下张望想要找到沈琼,却只能失望叹气。

她双手合十祈祷道:“弗莱,你可千万别出事啊。”

沈琼已经追出了购物中心。

商贸大厦外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即使鹰眼的能力在如何强大,也无法透过一辆辆关闭的车窗认出开车的人是谁。

她看着川流不息的大道,眼眸微沉。

再一次的失败让她的心情非常焦躁,甚至失了该有的冷静。

这样不行,沈琼对自己说,愤怒并不能帮你抓住他,你需要冷静。

就在沈琼周身的气息即将重新趋于平和,她尚未转身,便见一辆红色的跑车在自己面前停下。

沈琼正有些疑惑,开车人便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棕色的眼睛。

他放肆无比地扫视了片刻,方才“哈”了一声,伸出手搭在车门上,勾着嘴角懒懒打了声招呼:“你好啊,刺客小姐。”

托尼·斯塔克下拉嘴角,伸手点了点沈琼现在的连帽衫牛仔裤,捂着嘴思忖了半晌,还是忍不住嫌弃:“你现在简直像个难民。”

他像是受到了精神污染,对沈琼的装束挑剔无比:“几天不见,你的品味怎么能糟糕到这种地步——实话告诉我,你见我那天是不是特意请了设计师?”

托尼·斯塔克十分自信,“毕竟当初你要见的人是我,是该有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