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得高高瘦瘦,却把自己打扮地像课本插图里的耶稣,浓密的长卷发垂在肩头,一大把胡子乱糟糟地遮住了半张脸,然后,穿的衣服好像买大了一号,像是挂在什么竹竿上一样,在身上松松垮垮地塌陷着。

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块谈风格?

詹姆斯只能老老实实地承认:“我看不出来。“

兰斯的蓝眼睛里立刻闪烁出明显的笑意。

这个生性傲慢自恋的家伙很可能还在为之前的小事记仇,见缝插针地捉弄人。

但鲍德温巴洛从来不会无端端地难为人:“别逗他了,兰斯。”

这个老实人又一次帮忙解围地对詹姆斯说:“我们要组一个摇滚乐队。”

“那种砰砰咚咚特别吵的音乐?”詹姆斯不禁脱口而出。

“天,喊你白痴一点儿都不差,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兰斯翻了个白眼,又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

哪怕是历经十年磨练的厚脸皮,这时候也浮上了一抹尴尬的红晕。

詹姆斯虽然偶尔会犯浑,但在一些事情上却是非分明。

兰斯他们招主唱,应该是想让乐队尽快地运转起来,可谁知却遇到一个什么都不会的。

虽然这是一场双向选择,可自己的到来确实是给别人带来了一些小麻烦。

于是,他gān脆地低头:“抱歉,我会努力学的。”

但他这么一示弱……

牙尖嘴利的兰斯反而不知道怎么应付了,只能拿蓝眼睛求助地望向自己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