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大约有一周左右的时间,他们俩一直都在屋里折腾那些旋律和歌词。

和以前一样!

或者说,正如兰斯预料的那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效率果然更高一些。

熬了三四天,算上兰斯以前创作的歌,还有这些天搞出来的新歌,再加上几首翻唱的经典,差不多能凑够一张专辑后,两个人才彻底停了下来。

詹姆斯仰躺到chuáng上。

他累得直接哀叹一句:“太麻烦了,以后你还是自己写,不要找我了。”

但兰斯假装没听到他的话。

他这个时候已经发现,自家金发主唱和自己在音乐方面很可能是最佳的创作搭档,每次他们在一起时,都会有着非常好的默契,并且还能彼此互补。

最早确认这一点儿的时候,还是因为那首<她今年十六岁>的现场表演。

尽管兰斯一直说什么不记得喝醉后的事情,可那确实是在说谎。

他始终都没忘记詹姆斯倚靠在自己身上时的感觉。

呼吸、心跳、热度,还有那令人欣羡、宛如被上帝亲吻过的喉咙发出的美妙嗓音。

在音乐中,或者说,在醉酒导致的模糊意识中,他当时失控展现出的极富侵略性和攻击性的吉他旋律,是很破坏歌曲整体性的。因为不管是想攻击还是想侵略,必须有同样实力的对手正面接下来,才可以让场面变得jg彩。否则,那就是一场单方面碾压,碾压到最后,只剩下乏味。

可整件事最妙的一点儿就在于——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当詹姆斯察觉到了吉他旋律中咄咄bi人的情感时,完全不经思考地顺着旋律,放弃了过于轻松却弱势的口哨,反而用了也许会令大众诟病,但确实是人类表达激烈情绪时的最自然声音,借此来对抗激烈的吉他旋律,并配合着吉他声,向观众呈现出了高cháo、起伏又跌宕的情感变化。

是他的临场应变促成了整首歌的jg彩,从而使得整首歌的演绎达成一比一战平的效果。

势均力敌的感觉太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