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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尼德普,剪刀手爱德华??!!!

正喝啤酒的詹姆斯直接喷了出来。

鲍德温急忙往旁边躲了躲,一脸嫌弃地望着他:“吉米!”

但詹姆斯根本没理他,一双绿眼睛直愣愣地朝着那个自称约翰尼德普的家伙望过去,结果发现,果然是<剪刀手爱德华>中的爱德华!

他不禁脱口就是一句:“你知道吗?和好莱坞不一样的,吉他手可以不看脸,但必须会弹吉他。”

约翰尼德普笑了。

詹姆斯立刻qiáng调:“我他妈没在开玩笑。”

德普就点点头。

然后,他寡言地也没辩解,却从身后把电吉他拿了出来,一边开始弯腰去连音箱,一边问:“我现在可以弹给你们听听。你们想听什么?[crazy never die]?[女巫]?”

接下来……

好吧,他弹得还挺是那么回事的。

但在下午排练的时候,詹姆斯很快就失望了。

这事不怪德普,主要是他自己太làng了。

兰斯临场发挥的功力一流,所以,总由着他在舞台上随便唱,想唱什么唱什么,想怎么唱就怎么唱,反正不管他唱什么,吉他始终都能跟得上,哪怕不小心唱跑调了(好久没有出现过这种问题了),没事,大不了改个旋律照样把跑掉变成正调,保证观众听不出来。

可兰斯不在……

他只能中规中矩地唱了。

这不仅仅是吉他技巧的问题,还关乎人与人的默契问题。

所以,詹姆斯只能一边怀念兰斯在自己身边的日子,一边试着和临时的搭档培养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