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以前想过会成功。
但他没想到会获得这么快、这么巨大的成功。
完全是不战而胜。
他们在一片喧嚣中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全英国最好的乐队。
不久前,詹姆斯对着记者说的玩笑话居然成真了!
在一片茫然中,乐队又一次收到了<流行之巅>电视节目的邀请。
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登上<流行之巅>了。
但和前两次不一样的是,曾经因假唱逐渐在业内沦为笑话的<流行之巅>,由于英伦音乐的复兴,为了好好制作一期英伦专题,特意更换了节目制作人。所以,行星乐队终于可以在电视节目中真正的演唱一回了。
在那一天,乐队全部英伦风打扮。
詹姆斯剪短了金发,头戴一顶福尔摩斯同款的猎鹿帽,又穿了一身英伦学生的校服,衬衫马甲加西装外套,领口系着jg致的暗红色蝴蝶结,下身穿半短裤、长筒袜和系带鞋;兰斯也穿了同款的校服,只是细节上有些不同,比如,把短裤换成了长裤,蝴蝶结换成了领带,帽子是普通的八角帽。
贝斯手桑德森和鼓手鲍德温的年龄稍大一些,所以都没穿校服,仅仅是一身英伦风的西装。
只不过桑德森由于有着四分之一的黑种人血统,皮肤偏黑,自带天赋技能隐身的缘故,专门在里头穿了红色的格子衬衫,避免在舞台上‘突然失踪’;而鲍德温为了打鼓方便,没有穿拘束的西装外套,还把衬衫袖子卷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