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多简单干脆的回复了卡洛斯的邮件问题:“我会去哈佛。”</p>

他在邮件里兴致勃勃的写:“我和马克约好了,我们一起进哈佛大学,一起毕业,也许,将来,还可以一起创业。他打算学心理学和程序运算学,然而,我觉得,在程序方面,真不知道还有谁有资格去教导他,他是那么……那么的棒!虽然我对程序之类的不太懂。”</p>

“但在我看来,‘程序之神’这个词语用在他身上,是当之无愧的。”</p>

“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当面对他说的,他当时大概是被我夸的愣住了,有些不好意思,几乎手足无措,还不敢看我的眼睛。很久之后,他小声对我说:你太夸张了。但这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我发自内心的崇拜他……”</p>

“至于心理学,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为什么会选这么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也许是为了打发时间,也许是真的感兴趣……但谁知道呢,天才总是与众不同!”</p>

卡洛斯再次冷漠脸:“一天到晚马克马克马克,爱德华多是疯了吗?简直像是被哥哥的金箭突然射中了一样……这就是个大写的马克吹!”</p>

还没见面,这个被爱德华多称为‘程序之神’的家伙,已经在他心里被打了一个大大的叉。</p>

然后,其他人不知道是还没看见,或者是还在思考之中。</p>

总之,暂时没什么具体的回复了。</p>

卡洛斯想了想后,拿着那张写着‘麻省理工’和‘哈佛’的白纸跑去找了琴。</p>

因为他知道,琴最近也正在准备去外面读研究生,具体好像是考什么遗传基因学一类的高深玩意儿。</p>

为此,查尔斯教授帮她找了很多的参考书。</p>

卡洛斯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查尔斯居然还是什么国际上都非常出名的遗传学教授。</p>

琴抱着厚厚的一摞书,正和斯卡特在走廊上一边走一边聊天。</p>

从某个方面来说,在所有学生中,他俩算是查尔斯教授最得意的学生了,前者继承了教授学术研究方面的领域,后者继承了教授在实践实战方面的领域。</p>

可惜,这对看似郎才女貌的组合。</p>

在长达十来年的拉锯战中,斯科特始终没有正式赢得琴的芳心。</p>

对此,金刚狼罗根简单评价:“看来也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小白脸。”</p>

(斯科特:训练室一对一,来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