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父子的关系……真有趣。
鹰从门帘后走回来,揉着耳朵说:“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卡尔,族长出来的太仓促,现在回去整理仪容好招待贵客了——”他凑到卡尔提克耶面前,小声说,“你看,我就说吧,你一定会是今年最尊贵的客人,之前大家带回来的客人有些根本就不愿意等到丰收祭,毕竟这里是个简陋的小村子啊。”
卡尔提克耶顺口问:“鹰,你们部族平时靠什么为生?”
“族里有耕地,养活族人还行,如果想跟商人换东西,就只能依靠捕猎的猎物了。”
鹰拿下背后的投枪,做出投掷的动作。
“我可是族中捕猎的好手!能不损伤毛皮地把猎物带回来!有时候运气好,猎到一些毛皮好看的狐狸或者熊,卖给商人就能换一些好的布料和染料。没办法,我们一族不懂得织染的技艺,卡尔的部族应该很擅长这些吧?看起来过得很富庶。你身上这一件衣服,我们一族恐怕都凑不出这么好的布。”
鹰一边说着一边拎起对方的衣袖轻轻揉了一下,越发感慨。
“唉,据说几十年前我们族里有个姑娘非常擅长织布,那段时间族里的日子可好过了,可惜之后她和她的朋友被花都的天人带走了,她的技艺没有流传下来,当年天人留下的财物被用完之后,我们一族就又穷了。”
卡尔提克耶抬起手看了看本质上是“火焰”的衣袖,放下手的时候那截衣袖也就从鹰的手中落下了。
“我们一族……的确很富庶。”
想想看阿修罗王那种审美,肩扛金砖,要不是“遍地黄金”能出现这种审美吗?
“真好啊……”
赢双手背在脑后,发出了非常羡慕的感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