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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空荡荡的桌子边,现在……算是一家团聚了吧。

母亲换了一件雪青色的羊毛厚布裙,外面披着一条镶着小小珍珠的闪光披肩。披肩有些年头了,珍珠的光泽已经有些黯淡,头发盘在头顶,戴着一支镶着小小蓝宝石的蝴蝶发夹。洗去一身风尘,与刚才相比显的真是光彩照人。

父亲穿着一件铅灰的衣裳,不过他们的衣服大概都是在衣柜里放的久了,有股不那麽新鲜的味道。

莲莎做的都是拿手的好菜,羊排,炖牛肉,煎蛋肉卷和碎切萝卜我都味同嚼蜡。

他们聊的热火朝天,我母亲跟尼尔说着他们追一只野羊,捕来後省着吃了五六天。忽然转过头来问我:“怀歌你也不小啦,过完节天暖和了,有什麽打算?要不你和尼尔一起出门见识见识。”

我把汤勺放下,擦嘴。

“我要去圣殿。”

誓言21

我说完那句话,屋里奇异的安静了一刻。

他们的动作都停了下来,父亲叉子上的一块肉卷掉在了盘子上。

“进圣殿?”尼尔先反应过来:“那个人骗的你是不是?”

“不是。”我低下头:“在认识他之前,我已经递了书,申请进圣殿执役。”

“为什麽?”母亲皱起眉头:“我们家族世世代代都没人进过圣殿。”

“是有什麽族规家训禁止麽?”

父亲摇摇头:“那倒没有。”

我垂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圣殿已经准许,节後我就会去。”

尼尔问:“你……你怎麽能擅自做这样的决定?”

“我们家的每个人,不都是如此吗?自己决定自己要走的道路。”

我站起身来:“我先上楼去了。”

我的手紧紧握着,直到深刻的痛楚令我回神。我看到那本黑皮的册子,上面的铜钉刺进手心,殷红的颜色在手心里看起来很鲜明,染在那册子黑色的封皮上,却并没有明显的痕迹。

我放下册子,拿手帕抹掉手心的血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