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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再说话,食物很快送来,居然是热乎乎的肉食。我吃的很慢,尽量不去想这是什么肉,又是由什么样的手切制烹调。”

汝默很明白我在想什么,从以前起就是这样。他拍拍手,一个很矮的发绿的侏儒跳出来,手里拿着几乎有它身体一半大的雪亮的刀,汝默再摇一下手,他又消失不见。

“这是苦枷族,它们做饭菜虽然不可口,但是总比自己动手强。”他忽然一笑,眉眼都象会发光一样。当年我们去偷看一群少女们做夜祭,被发现的时候连忙逃跑,那时候他也这么笑:“不过它们有个名字不大好听,又叫剥皮族。”

我却完全没有想笑的心情。

他敛起笑容,轻轻握住我的手:“怀歌,你也不是少年了,一时相守对你或我来说,一点意思也没有。”

我却觉得整个人都快撑不住,吃下去的东西完全没有化做力量:“可是这之后呢?”

“我们会再见到。”

“再过三十年?”

“不用那样久,我一直在这里,你可以回来找我。”

我摇了摇头。

一回首,就是百年身。

瞬息间沧海桑田已过,我上哪里再去找他?

我情愿只要一时,如果能被他杀死,也算是一个终结。

不然, 这样的飘泊和寂寞,要到哪一天算结束。

“我不走。”

他的眉峰轻轻皱起来:“怀歌,我不要一时。”

我轻声却坚决的说:“一时都不能拥有,一世也没有意义。”

他嘴唇动了一下,我截住他:“试一试看,你未必杀的死我。”

被火烧成那样尚且不死。

我倒真的想知道,他会用什么方法把我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