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鸿回到白云城已有十余天,如果有什么要紧事,现在问也是来不及了。</p>

但一想到对方忽然回乡,叶孤城就觉得有点不太对,说是惴惴不安也不准确,只不过就是想要探知一二。</p>

就好像那理由还挺重要似的。</p>

他脚尖轻轻抬起,刚想发话,却见朗月如同燕子一般轻盈地飘来,在松软的沙滩上竟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p>

蹁跹如蝴蝶,任何人见了,都得赞一句好俊的轻功。</p>

但有眼力的人却能看出更深一层意味。</p>

朗月脚上的功夫,颇像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梯云纵”。</p>

这世界上能使出这轻功的人并不多,陆小凤就是一个。</p>

朗月也是一个。</p>

没人知道为什么在南海的女人能学会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功夫。</p>

朗月道:“城主,有贵客。”</p>

叶孤城停下脚步道:“谁?”</p>

朗月道:“陆小凤陆大侠。”</p>

这是陆小凤第二次到白云城。</p>

他很喜欢这座城市,比他记忆中的故乡就差一丢丢。</p>

哪怕是无父无母四海为家的陆小凤,也是有故乡的。</p>

毕竟他不是孙行者,可以从石头缝中蹦出来。</p>

即便陆小凤走过很多地方,很多城市,也不得不承认,叶孤城的白云城,是他见过,最美,最壮阔的城市。</p>

一个城市的美与壮阔并不是因为建筑物,而是因为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