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想跟吕布拉关系,就不太好两手空空地上门。
郭嘉却是既不带金也不带银,只准备了一只嗓门嘹亮的野鸡。
崔颂:“……?”
注意到崔颂眼中的疑惑,郭嘉解释道:“礼以为之用,周公吐哺而归心。若能策反吕布,以上礼待之又有何妨?”
崔颂仍是不解,又听了几句才明白过来——
原来,在汉朝,送野鸡是士人之间的一种理解。野鸡就是“雉”,取谐音“挚”,认为野鸡这种生物“不可诱之以食,不可慑之以威[1]”,“士行威介,守节私义,不当转移[1]”,也就是说,野鸡们在士人看来品格高尚,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不为五斗米折腰,腿一蹬就能发个牌匾,上书「道德的模范」五个大字。
所以士人之间常常用野鸡当礼物,表示对对方品格的赞扬。
吕布不是士人,郭嘉却用“雉”为礼,虽给了吕布极大的尊重,但在时人看来,未免有些离经叛道,指不定还要被士人斥责“有辱斯文”。
郭嘉以为崔颂不能理解他的做法,便特地做了解释——“礼以为之用”,礼不但是礼节,还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只要基本的礼节到了,不管目的是什么,对象是什么,在他看来都无关紧要。
然而郭嘉弄错了一件事——崔颂根本不是因为不能理解他的做法而感到奇怪,而是完全不知道这个典故。
哪怕崔颂恶补速成了许多汉朝的常识,却仍然有遗漏之处——比如这个士人之间互送野鸡的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