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半个小时后,我站在坑边,瞧着下面埋着的那具都能看到骨头的尸体,叹了口气。
“看来我们找到了那个传说中和丈夫私奔的女仆了……所以,谁去报警?”
我的其中某位保镖对我说道:“chester先生还在房子里……”
“我都不在乎他会给我造成多少物品损坏的损失了……所以为什么我要去通知他警察要来了?”耸耸肩,我觉得自己的逻辑毫无问题,所以我继续说了下去,“反正他确实是做了违法的事,不要包庇身边的违法分子,我认为是任何一个希望国家稳定的守法良民应该做的事情。”
明智的普通人,是绝不会踏入一栋正在和捉鬼的猎人——或者是狙魔人这种更加专业名称——作斗争的鬼屋的。
在警察到来前,john chester终于浑身带着各种大小伤口,伤口上还流着鲜血的走了出来。
“那些女孩。”
他强撑着说着没有任何前因后果的词汇。
“是的我知道这房子里面死掉了很多女孩……所以你想说是女人的怨气造成的吗?”
“不!”他努力地摇了摇头,然后又说了“第一个。”然后“地下。”这两个词后,就陷入了昏迷。
“拜托,我在洛杉矶有赞助过什么医院……这种事情你怎么知道啊。”
我每年都在各个我计划去的城市的某家运营良好的医院捐赠五十万美元,为的就是以防万一的时候能够获得最优先的医疗。
但是送一个浑身是割伤的人去我赞助过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