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直在街道上奔跑,一停不停绕开便利车,轻盈跃过车辆路障,跑进步行街。鞋跟撞击地面发出清脆的叮叮声,细密的汗珠逐渐沁满额头,交握的手心慢慢变得湿热滑腻。初初入夜,路灯和霓虹招牌从他们背后一点一点亮起,追逐着墨绿的浪和金色的光向前方铺展。

他们引领光河向前奔涌,直到汗湿的双手因为变小的摩擦力滑脱,才双双停下。

光河一瞬间追上了他们,冲刷向前点亮整片夜空。

海德拉转过身看着史蒂夫·罗杰斯,呼吸紊乱;史蒂夫·罗杰斯站直身体,微微喘息着注视海德拉。

史蒂夫·罗杰斯拎着海德拉的包和外套;海德拉手提长长的裙摆。

两个人就在寂静中对视,突然不约而同大笑起来,旁若无人。

“我好久——”海德拉大笑着,断断续续说,“没有跳舞了!”

“你探戈跳的很好。”史蒂夫·罗杰斯笑得开怀,“学了很久?”

“没有很久。”

海德拉转回身,抱着大兔子,蹦蹦跳跳往前走。

“我接触过很多东西,跳舞只是其中一项,囫囵吞枣学了学。”

史蒂夫·罗杰斯追上海德拉,和金发姑娘并肩而行。

“虽然我对舞蹈方面不太熟悉但我仍然能看得出来,你跳的很好。”

“因为我有充足的时间。”

金发姑娘却说。

“我有充足的时间去成为各个方面的专家——只要我想。”

一万小时就可以练成某一方面的专家。而她有无数个一万小时。只要她想,她就可以在任何方面出类拔萃,变成“天才”。

与此相对的,她不会珍惜每一处壮观景色,每一次日升日落,每一点繁妙知识,每一株昙花盛开。她有着大把的时间,唯独没有惊喜。

所以她是个无聊的人,海德拉想。嘴上却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