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并没有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仅仅只是邀请了爱丽丝和卢平的几个好友出席了而已。爱丽丝也给自己的亲人发送了请柬,尽管她对她们的出席完全不抱任何的希望。可是出乎她意料的是,阿特伍德太太在婚礼当天竟然出现在了宾客席中。
也许她想要依靠着女儿发大财的宏愿就此落了空,但爱丽丝到底还是她的亲生女儿。
爱丽丝在结婚的第二年诞下了一个男婴。孩子很健康,经过检查后确认了并没有遗传到狼人的特征,爱丽丝心想这其中或许有阿比盖尔送来的魔药的功劳。
而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们决定给孩子取名为爱德华——爱德华·莱姆斯·卢平。
某天清晨,爱丽丝抱着小小的爱德华坐在窗边,静静地打量着自己的丈夫。卢平的双眼有些迷蒙地望向了窗外,嘴里喃喃道:“我昨晚又做了那个梦,爱丽丝。”
“又是那个你梦见自己死在战争里的梦吗?”
卢平点点头,苦涩地说:“是的,然后每当我醒来,我都会庆幸那并不是真的。”
爱丽丝伸出一只手,紧紧地握住了卢平的右手,与他十指相扣,似乎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安抚着他的情绪。
“那不是真实的,莱姆斯。”爱丽丝说,“这才是真实的……爱德,还有我们之间的未来,这才是真实的。”
卢平转头看向了她,沉默了片刻后,终于重重地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他说,“我们拥有光明的未来,这才是真实的。”
【end】
作者有话要说:一开始想写这篇文,是因为想写一写战争中的那些边缘人物,比如圣芒戈的工作人员之类的hhh
至于阿比盖尔,为什么要写她,是因为爱丽丝在这个故事里是偏感性的,而我一般写东西要是没一个理性的角色我就写不下去【囧】她的出现算是爱丽丝性格的调和剂吧。
这一篇是平行世界设定,就是斯内普没有听见预言,老伏没有打算杀哈利。反正最初的目的也只是为了给劫道者这几个倒霉的孩子一个美好的结局,大家就别太纠结设定问题了2333
第11章 〔后记〕
一直想为卢平写点什么,但又觉得,写了也不知道放到什么地方,所以最后只好塞到这里来当后记了。
我觉得我是一个很怀旧的人,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我会在HP完结这么多年之后却依然想为这个故事写点什么。小的时候,HP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一个像我这样性格有些孤僻也不爱社交的女孩,阅读一直是一件特别美妙的事情。
说来也奇怪,在小的时候,我读《哈利波特》对卢平教授这个角色并没有多大的感觉。小的时候最喜欢的角色是哈利、是赫敏,我喜欢哈利的勇敢和善良,喜欢赫敏的聪慧和机敏。等年龄再大了一些,这个故事也迎来了结尾之后,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天狼星和斯内普。一个是放荡不羁的、永远没有长大的少年,另一个是隐忍、深情的双面间谍。
而对于卢平,我为数不多的印象大概就是我对他的死亡感到很是惋惜。
可等我长大了之后,闲暇时间里又将这部小说重新仔细地阅读了一遍,我却发现我再也找不回我第一次读这本小说的感觉了。小时候最喜欢的那些孩子们,现在在我的眼里也只是孩子,我似乎再也很难理解他们童真的世界,反而会对书中的一些中年角色——比如麦格教授、弗立维教授、卢平教授还有斯内普感到更加偏爱。
而莱姆斯·卢平,大概是就是我重读这部小说之后发现的一个惊喜。
第一遍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卢平这个角色总是显得不够轰轰烈烈。他没有西里斯那样声势浩大的出场,也没有西里斯那样鲜明的人物性格,相比起西里斯和斯内普,卢平的存在似乎一直都像一个灰暗的背景板。可这一次,我却爱上了这一个“背景板”。
如果要说为什么的话,我只能很自恋的说,我感觉卢平这个角色和我挺像的(不要脸= =)。
有人说,卢平他作为一个狼人,实际上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感受过了这个世界的恶意和偏见。并且在十五岁的时候,由于自己好友的一些恶作剧心理,他也差点害得斯内普丢了性命。对于像卢平这样的一个人,实际上是很容易因为自己所遭受的痛苦而变得扭曲、极端的。可是卢平却没有变成那样,他依旧坚守了他最初的温柔。在西里斯利用他去捉弄斯内普之后,他选择了宽容和原谅。在西里斯和詹姆捉弄斯内普的时候,他并没有和他们一样对斯内普念恶咒。在斯内普因为仇恨,将他是狼人的消息告知学生并害他丢了工作的时候,他却告诉哈利:“西弗勒斯帮我熬了狼人药剂,我很感激他。”
看着卢平,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世界以痛吻我,而我却报之以歌”。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呀,他其实比任何人都有理由黑化——他是一个狼人,只要他想,他随时都可以投入黑暗的阵营里。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一直都坚守着自己内心的善良,即便不被世人所理解,即便被许多人歧视、唾弃,他也依旧愿意为了光明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莱姆斯·卢平,他真的很温柔很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