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的男朋友吗?”
“不是、是我打工咖啡厅的同事!只是同事而已。”
爱莎是来买学习用的参考书,我和她排队付了钱,米斯达早就带着我的书跑得不见踪影,无奈我只好跟着爱莎一起往住处走去。
“我听说啦,你在【热情之风】打工。”
一路上爱莎兴奋地不断向我搭话,
“那家店可都是帅气的男员工呀。我和我的朋友还去过好几次呢。果然,店里的蛋糕是你做的吧?价格也比其他店便宜不少呢。”
我支支吾吾点着头,爱莎很爱说话,并不在意我的寡言,继续八卦地追问起来:
“都是帅气的男员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爱礼丝,刚才那位可爱的小哥不说,其他人呢?就没有你喜欢的吗?”
我认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其他人……除了布加拉提还算正常,其他都是群奇怪的家伙不说,真实身份还是本地黑手党。
我怎么可能喜欢上黑手党!
“我……”
见无法结束这个话题,我只好找个借口搪塞起来,
“我目前没有恋爱的打算,我要攒钱准备考大学。”
“这两件事并不冲突呀。”
“我、我太普通了,没有人会喜欢我!”我无奈着急地脱口而出。
这才是实话。
爱莎有一头漂亮光泽的咖啡色头发,肌肤雪白身材高挑,性格也开朗。在同学之间格外受欢迎,男朋友自然换了好几个。
我呢,我的长相普普通通毫不起眼,头发是奇奇怪怪的红色,干燥杂乱地梳成两个麻花辫,脸上还有点雀斑,之前读高中时班上的男生就嘲笑过我整个人太过土气。我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从来都没想过恋爱会和我这样的人有什么联系。
“爱礼丝,你太不自信了,”
爱莎摇摇头,伸手轻轻摸了摸我的辫子,
“我高中时也有这样的时期。但女孩子嘛,稍微打扮收拾一下,都会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爱礼丝,你要知道你长得其实非常可爱呀。”
“那种事,”我看着面前善良好意的邻居无奈地笑了,“等我考上费德里科大学再想也不迟。”
☆☆☆
回到住处简单吃了晚餐,我复习了一下之前的功课,时间很快就到了晚上十点。
我本想翻看今天书店挑选的甜点食谱研究一下阿帕基要求的新菜单,可惜书被米斯达带走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实在没有睡意,我跳下床披上了外套,决定赶往【热情之风】,顺便看看晚上酒吧的营业情况。
布加拉提体贴我是单身独居女性,坚持没有让我参与晚上酒吧的工作,只要求我把白天咖啡厅的蛋糕做好,所以我还从没见过晚上营业的【热情之风】是什么样。
推开店门,原先摆满空地的白色桌椅都被收拾了起来,明亮的灯光换成了五彩斑斓的颜色,咖啡厅、不……应该说酒吧里还放着舒缓又轻松的爵士乐。
只可惜客人真的寥寥无几。
阿帕基独自站在柜台后,一眼就瞥到了我。
“你来做什么?”
他不满地看着我,还没等我回答,就催促起来,
“既然来了就别闲着,快点帮忙。米斯达那个家伙不知道跑去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