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压金,本来住店的客人就算不负全款,至少也是要付一半以上的,但先前这姑娘随手就花一百两买了一柄并无用处的匕首,想来是不差钱的,对待这种顾客,他们这些做小二的,自然也要灵活一些。
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上了楼,进了屋,又点了几份小菜,一个热汤,待到店小二退出去并关好门,叶真真这才又看向手中的匕首。
真是好看!
耀眼的蓝色,在烛火的映照下折射出的光芒,一如在楼底一般,吸引着她的目光,伸手去摸,才发现这蓝宝石虽被打磨得凌角分明,却并不刺手,摸上去反倒是温温凉凉的,极其舒适。
一百两,并不贵!
不论是那个满身狼狈的小姑娘可能真遇到了什么事情,需要这一百两,还是这柄匕首本身的样貌甚得她的喜欢,她都决定买下,至于上面的蓝宝石是真的,还是仿的,反倒并没有那么重要了。
只不过,或许会有麻烦。
虽然经验不足,但并不防碍她看得出,那小女孩身上的衣服,全是被利刃划破,这可不是手中未开封的匕首能做到的,而是这个时代的刀剑,极快,极利的刀或者剑,方能做到那般效果。
所以在做出决定之时,她会才叹那一口气。
风中突然传来一阵悠扬的乐声,也带来一股似花香,却又比花香更香,更为好闻的味道,推开窗户,正对面就是寻间青云客栈,低头瞧去,一辆漆黑的马车正从街边驶来,很快便到了门口。
紧接着,便见一个黑衣黑发的女子从上面下来,在一个身穿五彩衣的小女孩陪同之下,缓步走进了客栈,再不久,透过大开的窗户,就看到对面的屋子里鲜花飞舞。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