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史氏其他不说,光原著就能看得出来,爱亲戚上门投奔的,尤其是落魄的亲戚,这样显得贾家很仁厚。

故而,虽然沈家完全不算正经的亲戚,但还是住进了荣府。非但如此,贾史氏为了彰显主母风度,还让仆从唤表少爷。

这沈家三个子嗣一住就是八年。

然后,沈燊就以回籍考试,带着弟妹走了。

因为这理由,他贾赦昔年还傻乎乎过,觉得沈燊约莫有苦衷—爱学习,抢老二风头;在贾家,不利于人日后打入文人集团等等,所以哪怕进京考试了,也装作不认识他。

但是,沈燊金榜题名高中状元,都不回来看他亲姨一眼。

后来,因为他爹亡故,贾史氏便遣散了所有未生养的姨娘,大刘氏也在其中。等不来已经是五品翰林的状元侄子,大刘氏又无处可去,最后自缢而亡了。

想想,有如此前车之鉴,上辈子他贾赦提着厚礼上沈阁老家的大门,那也真是脸皮厚到没救了。

就在贾赦思绪翩飞之时,贾珍已经叉腰上下斜睨着沈燊,带着锐利的审视—一身儒袍,身形析长,面冠如玉,见人三分笑,但眉眼带着分凌厉,倒是有种笑面虎之感。

当然,长得好看与否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亲叔的态度!

自打他一生下来,那完完全全就真是千娇万宠的独苗待遇,所以,他真的的确确牢记贾赦待他的不仗义,还是因为个外人。不过在他那逐渐淡去的童年印象中,他赦叔与人关系还挺好的。

可现在呢!

一见面,他赦叔就冷嘲热讽的!

这说明他贾珍的抗议完全有用!当初他就靠着死缠烂打,最终还是骑上了红枭,现在他在把这心理梗着的刺给他赦叔说了之后,叔叔就完全站他这亲侄子了!

千娇万宠的独苗珍大爷飘起来了要叉腰端住!

“你这打秋风的破落户,现在看样子倒是混得人模狗样儿的,可小娘养的就是小娘养的,连自己的狗都不看好,乱吠吠。”贾珍叉腰叉得更自豪了,傲然冷哼了一声:“若不是看在你这破落户舔着脸在贾家住的份上,让人知晓坏了我贾家的名声。爷才懒得提醒你一句,京中多贵人,区区一个状元,三年一茬接一茬的,还是个靠老丈人的,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你这个恶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