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的行动和完全可以归功为一场巧合的意外。

一天前

刚到哥谭的艾瑞克暂时没什么计划,可能是刚出来心情不错的原因,不管从穿着打扮还是作息规律,完全就是普通人。

如果偏要说有什么问题,那大概就兰谢尔先生选衣服的品味实在不怎么样。

——格外钟爱深紫色,这让他和哥谭这个地方的阴沉暗色有点格格不入,用小混混们的话来讲就是像个外地来的傻逼)

被盖了外地人章的艾瑞克时不时需要解决那么一两个不长眼睛意图抢劫的杂碎。

小混混a“他一看就是个外地人。”

小混混b“他一看就不缺钱。”

小混混c“他一看就好抢。”

路过的其他目击者醒醒,他一看就是万磁王!

脚步匆匆的人看了几个没认出来的倒霉蛋一眼,迅速离开。

abc一哄而上,再几乎同时扑街。

一伙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由此可知,有些人永远混不出名堂的重要原因之一很有可能是他们眼瞎。

就像现在,这是艾瑞克晚饭后遇上的第三波小混混,简直让人烦不胜烦,他动动手指,甚至都没有回头去看,清晰的听到身后木仓械炸膛声还有惨叫声,满意的把这段小插曲抛在脑后,抬脚准备离开,听到拐角处传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几个关键词引起了他的注意。

万磁王、女儿、尸骨、dna

那是两个看起来非常弱鸡的研究员模样的人,其中一个在拐角处的餐车上买吃的,另一个陪在旁边,时不时紧张兮兮的往周

围看看。毕竟这个时间放在别的城市可能连“晚上”都算不得,但放在哥谭绝对是该不出门的时候了。

身后小巷里惨叫的小混混让人心烦,而且容易引起他们的注意,艾瑞克不耐的动动手指,只听几声十分有节奏的脑壳敲墙壁的敲击声,惨叫随之消失。

等待街边三明治的研究员感觉到有人靠近,他瘦弱的身型在艾瑞克的衬托下更糟糕,对比简直堪称惨烈。

没人愿意被当作反面衬托,他下意识的往旁边挪几步站远,在哥谭这个地方最不需要的就是去看陌生人的脸,他连头也不抬,更没看清自己旁边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