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肃知道这是老师在考孝自己,他正色道:“若以身份来判犯罪的重与轻,是对法本身的轻视。”

“肃认为,法是无情的,是不能带入尊贵卑贱的。”

张良说道:“你可是认为,王子犯法,以庶民同罪?”

不错,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儒家人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高肃点点头。

张良对他的回答在意料之中,而韩非则惊讶于如此小儿不仅能听懂律法,更有对其的认识,其平等的观念令韩非赞赏不已。

韩非看向高肃的目光不由带上一丝发现好苗子的欣喜,因为韩非本人便是主张“法不阿贵”的观点。

但是!

韩非的主张内有一个被他重点提到,全国只有一个例外是处于法之外的,那就是国君。

除了国君以外,其他人都是受到法律的约束,唯独国君超脱于法律之外。

因为韩非的一切主张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普天之下,君主是最高地位的,比法的地位都要高。

张良与韩非的不同观点就在于此,因为张良认为,即便是国君犯法,也该与庶民同罪。

张良见高肃好奇地看着韩非,他对高肃介绍道:“此是陛下新招的谋士,如今的勤学殿阁知事。”

“他与老师我如今算是半个同僚,半个好友吧。”

张良对韩非笑了笑。

韩非悄悄勾起了唇,回答道:“是,友人,至交,非与先生,相,相见恨晚。”

张良真心地笑了,他对高肃道:“你可以称呼他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