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是长刀,因为制作匕首的时候还被她截了一截下来。所以制成武器时,她不得不给它加了个柄。

长刀是送洛河的,泡过药的他力量方面应该不输狂战了,没准儿还要强一些。现在再有这把刀,以后被称为部落里第一勇士的,只怕就是他了。

而匕首则有两把,她自己留了一把,另一把她准备送给南星。

在这部落里,南星跟她的关系最好。不管她说什么,南星总是百分百的支持。这份心意,特别难得。

“呀,这是兽刀!”南星看到那把长刀,惊呼出声:“越汐,你好厉害啊,居然会做这么漂亮的骨刀。看起来也很锋利,比其他人的都要锋利。”她催着洛河:“洛河,快试试。”

男人大概天生对武器就热爱,他用力挥了两下,望一圈没发现有什么可试刀的,“我去外面试。”说着就跑了。

三只巨齿兽,可有不少兽齿。作为勇士的洛河也只得了一根,而这一根还送给了她。其他勇士也有得到的,他们也都打磨成了武器。这几天,他看着人家的新武器,还是挺眼热的。

“他怎么这样!?”南星见他就这么跑了,有些不高兴。

“勇士总是拒绝不了锋利的武器。”

“那我这个呢?”南星对匕首也是爱不释手。

“唔,你这个小些,平时割肉或防身,都挺好的。最主要的是它小,方便带在身边。而且你力气小些,用它更方便。”

“越汐。”南星上前抱了抱她:“我特别喜欢,谢谢你。”

第174章

“越汐, 林青找到了一种叫地瓜的东西, 只要简单烤一下就可以填饱肚子。她还说, 可以种在土里,就可以收获很多。”

“是嘛, 那可实在是太好了。”看来女主终于开始使用她的金手指了:“首领怎么说?”

“首领让不用出去狩猎的勇士一起开垦土地,让女人帮忙种植照顾。”南星坐在她的身边:“林青好像挺厉害的。我不那么讨厌她了。”

“她能为族人带来更多的食物, 让我们更平安的度过冬日, 谁也没办法讨厌她。”能解决生存难题, 谁能讨厌她呢?哪怕是原身因为她而郁郁一生,最终不也无法狠心去报复吗?

“不过,我还是觉得越汐你是最厉害的。毕竟,你是唯一能够接近神的人。”

所谓神不过是她杜撰出来的罢了, 不过,却也是实实在在的让祭司这一身份变得崇高起来。有一人能听到神音, 自然也就会有第二个, 第三个。哪怕在她之后全都听不到神音也无妨, 毕竟, 不是每一个祭司都能得到神的赏识。但这却证明, 神一直在看着他们。

虽然不能去女主的家乡看一看, 但任务进度却在慢慢前进。说不得终有一天,这个任务还是能完成的。

可惜,小白一点都不高兴,甚至有些气愤:【不可能,方圆百里我都扫描过了, 根本没有地瓜这种东西。凭什么我都找不到,她就能找到?】

“因为她是主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