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的布鲁西十分感激杰罗麦,因为是他没有像是其他哥谭人一样,冷漠地侧过身,由着那个杀了人的凶手逃走,而是抬手一拳,将那个凶手打翻在地。

虽然后来杰罗麦漫不经心地说,他之所以动手是因为那个凶手十分粗鲁无礼地撞了他肩膀一下,连句道歉都没有,但这并不能阻止布鲁西对他的推崇。

那时候,杰罗麦也才十六岁。

十六岁,杰罗麦已经从麻省理工毕业,已经利用在数字上超乎寻常的天赋积累了不菲的财富,足以支撑他名下私人实验室运作,跻身哥谭新贵。

杰罗麦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好人,他很危险,他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但布鲁西就像是着了魔一样试图跟他缔结联系,锲而不舍,饶是对杰罗麦始终没有放下警惕的阿尔弗雷德都有些无奈地开始给他支招。

布鲁西成功了,虽然他稀里糊涂地把自己连同超友谊的感情一同送了出去,虽然杰罗麦身后附带着一个名叫杰罗姆·小丑·瓦勒斯卡的麻烦,进而衍变成了波及整个哥谭的大-麻烦,但布鲁西觉得,只要杰罗麦在他的身边,这一切都不会是问题。

一想起小丑杰罗姆,布鲁西满满都是头疼。

杰罗姆是杰罗麦的双胞胎弟弟,五岁之前,瓦勒斯卡一家一直生活在哈利马戏团,但在五岁之后,杰罗麦展现出了难以想象的天赋。因为他的天赋,瓦勒斯卡一家很快离开马戏团,过上了富裕的日子。

不同于优雅自持的杰罗麦,杰罗姆比较……放荡不羁爱天性。他认为他们兄弟俩都是黑暗的造物,是哥谭混乱无序黑暗面的象征,杰罗麦这样的表现实在是太虚伪了,他要帮亲爱的兄弟解放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