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三年以后再说呗。”黛玉一点儿不愁,反正只要以学习当借口,肯定能把老妈唬弄过去。

林月也打着差不多的主意,她是一定要读研的,毕业都还得五六年呢。

林星没说动妹子们,也就不再劝,这些不是劝的事儿。当初她还没想那么早谈恋爱呢,这不是缘份到了嘛。她们那是没遇到喜欢的人呢,遇到了,她们就不找这些理由了。

这种聊天,不过就是姐妹们日常的闲聊,黛玉也不当回事儿,她还忙着复习法律条文好应对马上开始的实习工作呢,谁会想那些有的没的。

结果,等真的开始实习了,她才发现,之前做的那些准备,全都白费了功夫,根本用不上嘛!

人家给蒙大姐面子,再加上她本身的知名度,接收了她,但真的就是做个样子,从来不让她干有技术含量的活儿。说白了还是信不过。

碍着蒙大姐的面子,她又不能直接辞职不干。坚持了一个月,熬过了实习期,才又换了地方。说啥也不让蒙大姐再给安排了,只说要体验一下不同的工作。自己找了一家工厂,在法务部门实习,就拟一下合同,都有范本的,只针对不同的客户加一些特别条款,这样的工作,总不会还不让她接触吧?

结果,干了几天,才发现,人家看上的不是她的专业,而是她的知名度,想借她的名号拉订单呢!

那这不是骗嘛,肯定不能干了。

第三份工作,是在她代言的牛奶公司京城总部里面的法务部门,这回也算是给自家老板干活儿了,不存在借她名声的问题,她本来就是代言人嘛。但是吧,人家是国内最大的牛奶公司之一,就没有就小案子,就更不可能让她一个大学都没毕业的新人上手了。顶多就是在边儿上旁观。

“我决定了,自己开律所。”回学校交了实习报告,过了实习答辩,放寒假回家过年的时候,黛玉就这么跟俩姐姐说的。

“啊?这怎么话儿说的呢?你那名气可跟专业没啥关系,不会有人因为你的名气就找你打官司的吧?”林星就不明白这又是哪一出儿了,律师不是跟大夫差不多,越老越值钱的吗?她一还没毕业的小姑娘,开律所?谁能信得着用她辩护呀?

“我不是还有学长学姐嘛。我都想好了,找几个已经在业界站住脚的学长学姐来做合伙人,从小做起嘛。实在不行,我就做法援,从做援助律师开始,做公益,不收费用只帮着那些请不起律师的人,慢慢总能积累起经验的。”黛玉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在做了决定之后,很认真的做了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