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知道达米安每天都要上课。
但她还没用这种角度看过臭弟弟,也是第一次发现,达米安在餐桌前还要坐增高专座,椅子太高了,臭弟弟的双脚都落不到地面,还要踩在小凳子上……
臭弟弟的性格是真的狗。
臭弟弟的长相也是真的可爱。
只要达米安不开口说话,不抬头看人,温倒是能用欣赏电影的心态来欣赏达米安。
她在餐桌边停了停,提姆感觉到有人来了,抬起头,放下了手中的汤勺:“温?”
“早上好提姆。”温说,“迪克昨晚出去了吗?”
“……没有,他一直待在房间。”提姆慢吞吞地说,“我没和他说话,但看到了几次他——他似乎是受到了重大的打击。”
温说:“哦。”
她若无其事地坐了下来,神出鬼没的老管家立刻为她端上了豪华的早餐,温低声道了谢,得到老管家一个轻微的颔首和“不用客气”。
提姆也重新开始喝汤,表现得就跟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似的。
温觉得提姆这家伙真是憋着坏,果然,蝙蝠家的人面子上再怎么乖巧听话都是虚的,实际上浑身都是反骨,区别只在于有些人明着嚣张跋扈,比如达米安,有些人暗地里做小动作,或者看透了一切但什么都不说,比如提姆。
达米安自从被温用语言打击过一次,就再也没在她面前冒过头,偶尔对上了视线,也能皮笑肉不笑地维持表面友好。
这顿早餐吃得四平八稳毫无话题。
温终于做出了决定。
来哥谭这么久了,是时候出门见识一下这座传奇城市了。为了不引起注意,她打定主意自己一个人出门——不过为了安全,她发短信告诉了康纳这件事,让康纳随时注意她的情况。
哪怕是真的碰到什么大爆炸、抢银行、劫持人质等等哥谭常规困境,哪怕蝙蝠家族忙着全城搜索炸弹、解救人质、抓捕反派,这不还有康纳吗?
温左思右想,虽然很清楚她这行为非常作死,可康纳的存在已经能为她过滤掉百分之九十九的危险。
剩下那百分之一可以忽略不计:真要计较这么多,干脆一辈子别出门了。
她的房间里有口罩和墨镜,温只拿了墨镜,没有拿口罩。
在哥谭,戴墨镜是件引人注目的事,因为墨镜是黑帮的标配,至于到底怎么形成了这样的传统,温觉得大概是这群人看影视作品看到头脑不清醒了。
不过要破局也很简单,只要选一副漂亮的墨镜就行。
温在墨镜柜前研究了一阵,选择了两个镜片圆而小的金属边墨镜,然后闭着眼睛在衣柜里找出一套运动套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