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么?太久没回去,我都快忘了伦敦什么样了。如此一说波士顿算我的第二故乡了。”
阿尔弗雷德看了看亚瑟笑得微微弯垂的眉梢,然后缓缓把视线移回到那双碧绿色的眼睛上,问道:
“你来美国多久了?”
“到今年独立日就满十年了。”
亚瑟眼神飘忽地说道,他努力想要回忆起这十年间在波士顿的往事,然而想来想去却也没什么有趣的,但他还是继续说着,
“我本科就是在哈佛读的,然后又去了河这边的医学院读的MD。刚来波士顿那年我应该才十五岁,我只记得我那时以为自己是天才中的天才,但是哈佛很显然给我上了一大课。”
“十年确实足够改变一个人了,你肯定已经很习惯在波士顿生活了吧。”
“这几个月我还真觉得挺不适应的,也许是因为换了家医院工作吧。”
亚瑟刚说完就抿起了嘴唇,他知道自己再说下去,或许就要开始向阿尔弗雷德抱怨什么了,所以他马上换了一个话题。
“其实我早就听说过你,同事们都在讨论你。”他说道。
“那只是因为我是新来的吧。”阿尔弗雷德笑着推了推眼镜框。
“不只这个,”亚瑟挑起一边的眉毛看着阿尔弗雷德,“所有人都说你是天才中的天才。”
“确实总有人这么说,”
阿尔弗雷德毫不谦虚地说着,他嘴角骄傲的笑意却没能持续很久,
“但我没有他们传说的那么厉害。其实我更佩服亚瑟你这样的人,十五岁就能只身一人在另一个国家生活下去。虽然我也一直想去别的国家看看,但却总是被各种原因耽搁了。”
“谢谢。也没什么厉害不厉害的。毕竟没有任何语言上的障碍,所以和换了一个城市生活应该也并没有什么大区别。”
“才不是,其实差别可大了。是因为亚瑟你适应力超强才会这么觉得啦!”
阿尔弗雷德看了下墙上挂着的大本钟的照片,朝亚瑟眨了下眼睛,
“说来奇怪,一直以来我总隐隐觉得我好像去过英国,就比如看到伦敦照片时会觉得很熟悉,就好像我曾经在那里生活过似的,但其实我连新英格兰六州都还没去全呢。”
亚瑟想继续追问下去,但斟酌了片刻后却选择将话咽了下去:
“你可以将它看作既视感的一种,很多人都莫名其妙地对会对从未去过的地方产生思乡般的情感。其实这种情况也并不罕见,我也一直觉得美国和我有什么联系,当然,这或许也是我选择留下来的一大原因。”
“希望美国没有让你失望过。”
阿尔弗雷德说到最后一个单词时语气里多了一丝小心翼翼。
亚瑟从未想过这种问题,他犹豫了几秒钟该怎么开口,却在看到阿尔弗雷德镜框后蓝眼睛的光彩变得黯淡时感觉心头陡然一紧,
“没有。美国比我预想的还要美好,我想我是喜欢美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