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吵得火热,我正好端着我的面碗,悄悄坐的老远。看着我碗里的荞麦面,我又想起了桂。不知道他是否还像以前那样喜欢肉球,等抽出空来,我要变回猫去找他,看看他到底变成了什么样。

今天我比昨天走的还慢,但好歹是逛完了整个江户。我趁着天黑,所在地又偏远,干脆变回了猫咪,想着随便找个纸箱子干脆过夜算了。还是土方先生硬把我抱了起来,揣在怀里,一路把我带了回去。不过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一点不知道,我早就睡死过去了。

第一次的轮休我实在没忍住去找了小神乐,冲田都已经和我抱怨过好多次要是真的那么想见她就赶紧去啊,在屯所里天天唧唧歪歪的叫人火大。结果我那天去了一趟之后,一整天都像吸了猫薄荷一样飘飘欲仙,吹吹小神乐的活动不减反增,搞得当晚我还为此和冲田大打了一架。

当然,我和他不会像是和神威一样真的打的那么狠,我并不会使用爪子和牙,他也不会用刀,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每次都输。我的一大弱点就是力量,若是拉开些距离还能靠技巧,但若是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手对手的掐起来,我是真的没办法像小神乐一样扛住他的劲道。

好不容易轮到第二次轮休,我连觉都没睡,大半夜的就变成猫跑了出去,生怕一到白天不怕打扰小神乐睡觉了我就又忍不住往她那跑。我本来也只想着碰碰运气,却没想到真的碰到了桂,这或许就是肉球控和猫咪之间的缘分了吧。

桂……算了我还是叫他假发吧,以前在私塾的时候大家总是叫他假发,听得我格外洗脑,这个外号的音节也比桂更短些*,我还是更喜欢这个名字。假发还是那么喜欢肉球,在我发现了他之后,我只不过是坐在地上看了他几秒钟,他就一副幸福的要升天一样的表情,小心翼翼的靠了过来,做了一个试探着要摸我的姿势。

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样磨磨蹭蹭,主动站起身来,在他的手掌下蹭了一下。

假发像是触电一般收回了手,随后愣了一下,忽然抱着手开始哈哈大笑起来。“哦伊丽莎白看到了吗!她刚刚蹭我了!主动蹭我了!她是第一只主动蹭我的猫!我好高兴啊哈哈哈!”我看见被他叫做伊丽莎白的蜜汁鸭头接鸭脚生物举起了一块牌子,‘桂先生,我看到了。’

我坐在那里等那个傻子笑够,他又伸出手来轻轻在我背上摸了一下。他的撸毛手段比以前好了不少,颇有松阳的风范,不知是不是在拒绝中强行练出来的。见我依然不拒绝,他又轻轻把我抱了起来,捧在了手心里。

假发现在真的是个成年人了,他以前抱我的时候总是因为手太小而不得不使劲,结果害得我掉毛,现在他的一只手就快有我整个身子长了。可是体型和撸毛技术长进了,这张蠢脸怎么还是那么蠢呢?我以极近距离与他对着脸,费解无比。

假发把我抱回了他的家,我突然意识到比起警犬应该更适合做一个卧底,毕竟,又有多少愚蠢的人类能拒绝小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