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晓笑了笑,没有揪着算命的事情不放。
等到方媛走了,江玉郎这才隐晦的瞪了林晓晓一眼,压低声音道。
“你还玩上瘾了?别忘了我们要做什么?”
“要做什么?我们不就是见义勇为,被一个小姑娘请来家里吃白灼鸡的大好青年吗?”
林晓晓轻笑道。
“当然,小姑娘不是个好姑娘,倒是个女骗子,似乎还有做贼的习惯,这房子也不是她的房子,仗着人家房子空置着,竟然霸占人家房子,啧啧……”
她说着,站起身来,似乎只是因为无聊,在房间内随意的走动着。
江玉郎满是疑惑,忍不住跟了过去。
“你怎么知道她是贼?”
林晓晓拿起桌上的一个陶土做的小摆件看了看。
“你没注意到吗?她的眼睛看似低垂,但余光总是喜欢往某些东西上瞟,比如你腰上的玉佩,我的发簪,还有路上其他人身上值钱的物件。”
俗话说贼眉鼠眼,长久干某种工作很容易出现职业病,这种是很典型的贼眼。当然,有些势利眼也喜欢往人的值钱物件上盯,但是这种人内心和贼的心虚不同,所以这种人并不会时刻都垂眉低眼,伪装自己。
“而且她的食指和中指之间的侧边有茧子。手上还有很多细长的疤痕,应当是刀片所致。”林晓晓把摆件又放了回去,低声开口。
她的动作看似随意,但说话的时候,角度一直避开窗户和门口,就算会有读唇语的人在,也无法看出她在说些什么。
一般来说,人的指腹很容易起茧子,但是手指的侧边却很少,林晓晓作为学生的那会儿,中指侧边那里倒是有些茧子,这是被笔磨出来的,可这个时代写毛笔字的握法和铅笔的握法是不同的,中指并不会起茧,总不可能是吃饭锻炼出来的吧?
配上方媛的贼眉鼠眼,很容易让人想到贼的一项手艺,那就是刀片割钱袋。
刀片轻巧,方便携带和隐藏,一个高超的贼可以在闹市街和人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割取别人身上的财物。并且还能把刀片藏在身上,哪怕脱光了衣服都不会让人找到。
当然之后的这些不用说,江玉郎自己就明白了过来。他眼中有些不悦,是对他自己的,如果是他或许会发现那个女人的不对劲,但绝对看不出这么多细枝末节来。
江玉郎小声道。“那这房子又是怎么回事?”
江别鹤并没有把计划对他全盘托出,所以江玉郎知道的其实也不多。
“这房子一看就不是爷孙两的,分明是一大家子的,只不过大概最近搬离了而已。别的不说,这家原本的主人起码有一个孩子。”
林晓晓坐回桌子,桌子下面的脚动了动,示意江玉郎看向桌子下面,实木的桌子很沉重,在拐角投下一片厚重的阴影。
江玉郎有些挫败,他并没有看出什么来,于是他干脆装作东西掉了,直接蹲了下去,这次他终于发现了一丝不一样,在墙上有几个好似炭画出来的道道。只是随便的划拉的几笔,仔细辨认后才能看出似乎是一个被画的稀烂的花。
因为被桌子遮住了,也因为墙壁灰不拉几的,用的灰浆和黄泥糊的墙,这点模糊的黑灰在上面一点也不显眼,一般人看见也会当成脏污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