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对崔桃解释道:“我们没赞同他做得对,只是佩服他小小年纪,竟有这般誓死效忠的执着之心,成年人都未必能做到。这般感慨,难道也会有什么错?”
几名衙役跟着附和,犯人受罚理所应当,但这男孩不惧死的执着,的确叫人惊叹。
“当然错了,错得离谱。”
至死忠诚的精神固然令人敬佩,但看看地上躺着的孩子,才多大?也就七八岁而已,还有那些安定村的孩子们,都是小小年纪就干起了不惜命的活计。他们都还是孩子,能懂多少?他们真知道世界什么样?真正的忠孝是什么样?
这些孩子,小小年纪,涉世未深,在认知方面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就被刻意灌输了一种“别无选择”的生活。他们如提线木偶一般,没有自我,没有思想,任凭差遣,甚至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
这种情况发生在人身上,尤其是孩子身上,难道不是一件极其可悲又可怖的事?
这并根本就不是可敬的忠诚精神,而是可憎的精神教唆和控制。
“何为精神教唆和控制?”王钊从字面上多少有一些理解,但还是想得到准确的解释。
“以怂恿、利诱、威逼等诸多种非道德的精神操纵手段,去说服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改变,听从于自己的指挥和控制。焦尸案中那些被林三郎圈养为奴的女子们,便有被精神控制的情况。还有在开封府前自尽的少年万中,他就是受了林三郎的教唆,才会一时没想开自尽了。”
大家听了崔桃的解释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只叹草鞋男孩不惧死的行为,却忽视男孩背后的真相意味着什么,有着何等的黑暗。
“唉,想想也是,一个连自己真实姓名都没有的孩子,岂可能会是一个正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