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窗口透了进来,照亮了这狭□□仄的空间,只见陈旧的客厅里,沙发椅子散落在各处,灰黄的墙壁上到处都是斑驳的血迹,。

女子傲然而立,明艳的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小可,这次,你输了。”

洛可可不雅地翻了个白眼,也不嫌脏,半靠在歪倒在地的沙发上,没好气地道:“是啦是啦,你赢了,十次赢两次,也不知道你有啥好骄傲的。”

马叮当脸上的笑容一滞,无力地垂下肩膀,随手扶起一把椅子,也不管上面遍布的灰尘,就那么坐了上去。

“不管你怎么说,今次是我赢了,这次的钱归我了。”

“知道了,真不知道你怎么会那么财迷,几千块钱也能让你这么高兴。”洛可可翻眼瞟了一眼乱没形象坐在那里的马叮当,这家伙简直就是钻到钱眼儿里去了。

这些钱看起来很多,在这家伙兜里却揣不到两天,便会被花了出去,然后在继续收鬼赚钱,花钱,赚钱,周而复始。

洛可可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儿搭错了才上了马叮当这艘贼船,好好的一个假期,就这么跟着马叮当东奔西跑地晃了过去。

为了调动洛可可的兴趣,马叮当提出了两人进行比试,收鬼的时候谁最先完成,便为胜者,这次的生意所得钱财便全归胜者,如果平局,则两人平分。

两人将捉鬼当做一场游戏,期间各有胜负,洛可可的实际经验要比马叮当多得多,因此她的胜得次数比较多。

平心而论,马叮当称得上是真正的天才,她的天赋极高,自身灵力也很强大,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她的灵力已经远超她的姑姑马丹娜,是马家这一代最强悍的存在。

如果洛可可不是又那么多的经验存在的话,她根本不可能胜过马叮当。

“好了,马上就要开学了,我要去学校报到了,你有什么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