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东勋看着罗可,出声询问道:“素媛,你的工作没关系么?”

“没事儿,事务所的事情我已经交给其他的人去做了,我忙了一年,休几天假也没有什么关系的,你不要担心。”

十几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已经长成了雷厉风行的女强人,罗可学得律师专业,毕业后凭借着自己的本事很快便在业内打出了名声。

她开办了一家名为希望的律师事务所,这个事务所只受理理那些关于强/奸妇女,猥亵幼童的案件,聚集在这个事务所的全都是些热血青年,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那些伤害了妇女孩童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竟做他们这种案子,很大一部分都是收不到钱的,开始的时候,有理想信念支持着他们,到了最后,如果肚子都填不饱了,这些人很可能会违背良心去做从前不会做的事情。

罗可自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为了维护事务所的正常运转,她还有一个不太能见得了光的副业——当天师,也就是俗称的神棍。

好吧,虽然这身份有点不那么好听,可是却是来钱最快的。

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多少都会有些迷信,做多了亏心事的他们也十分惧怕鬼神之说,罗可做的就是这些人的生意,他们不在乎钱的多少,只要能让他们安心,再多的钱都只是小意思。

想当初罗可也和神棍明叔混了不短的时间,这业务做起来是轻车熟路,加上她本身拥有李美英曾经赠送给她的灵力,唬起人来也是毫不含糊。

她做天师赚到的钱足以支撑起律师所的运作。

任东勋和美姬只知道她在首尔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关于她天师的身份却并不知晓,罗可并不打算让他们知道,毕竟对于老实的父母而言,天师的身份实在是有些玄乎。

车子开了足有五六个小时,罗可看到路边一个巨大的牌子上写着几个字——欢迎来到雾津。

他们的目的地就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