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九点三刻,Sherlock和John走进Mycroft所住的公寓大楼的底楼大厅。门厅装修采用的是近来大为流行的简约风格。
就在几分钟以前,John还不知道他们要去的地方是Sherlock哥哥在蓓尔美尔街的私人住所,而不是平日里去的白厅或第欧根尼俱乐部,这全怪Sherlock闷头思考,又一次忘了把事情向John交待清楚。直到走下出租车John才搞明白他们这是要去哪里。John第一次到这里来,好像是要闯进虎狼窝一般,让他心里七上八下的。
他瞟了一眼Sherlock,只见Sherlock脸色阴沉地望着前方,显然借兄弟间私下里的走动来加深亲情的做法让侦探很不爽。John和Sherlock先前曾经吵过一次,得出的结论是,Sherlock要努力和他哥哥保持敬而远之的关系。重点在于“敬”,因为John知道“远”不成问题。这兄弟俩的关系怎么也亲近不起来,似乎以往有过太多的恩恩怨怨,不过他们的关系至少已经回暖,近来只是“疏远”而不再“冰封”。
过了一会儿他们听到电梯的声音,John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真是想不到,朱庇特今天居然屈尊来迎,”看到他哥跨出电梯迎上前来,Sherlock冷冷地自言自语。
John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客气点!”他压低声音说。
“早上好,亲爱的弟弟。早上好,John。很高兴看到你们,”Mycroft满面春风地跟他们打招呼,和John握了握手。
“亲爱的哥哥,”Sherlock简短地回应了一句。Holmes兄弟俩从不握手,不过看在他正在帮他们破案的份上,Sherlock还是勉强对他哥哥笑了一笑。
“请进,”Mycroft冲着电梯摆了摆手。
站在电梯里John感觉Mycroft正在打量他们俩。John紧张起来,不由自主地昂首挺胸站得笔直——这是他在军队里养成的遇到压力时的习惯性动作。他感觉很不自在,偷偷倒换着脚支撑身体的重量,有意不去看Mycroft,一心盼着电梯早点到头。但是当他的眼睛瞄向Sherlock时,发现Sherlock正和他哥像两只斗鸡似的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他的目光又落到Sherlock的脖子上,注意到他的朋友故意解开了衬衫最上面的两粒扣子,于是乎,John留下的吻痕在衬衫领口处若隐若现。
自鸣得意的王八蛋!
他早该想到Sherlock会把吻痕当成战利品加以炫耀。John立马觉得自己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因为尴尬而脸红到了脖子根。这事为什么偏偏要发生在Sherlock哥哥的面前?他真希望地上有个洞好钻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