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戈登实在是看不出来,这有什么能让芭芭拉生气的地方。

等等!

戈登看了一眼报纸上异常夺目的布鲁西宝贝,又看了一眼自家气鼓鼓的女儿。

难道说……

自己的女儿也看上这个花花公子了?

至于戈登为什么要用‘也’,先不说别的地方,要知道在哥谭,布鲁西宝贝绝对是大众情人。

哥谭没人不爱布鲁西宝贝,当然了阿卡姆那群人除外,毕竟他们只“爱”蝙蝠侠。顺便,戈登也将自己剔除了出去,尽管布鲁西宝贝没少给警察局提供赞助,但是他詹姆斯·戈登可不是会为五斗米折腰的人。

为了试探自己女儿的心思,戈登状似不经意的问道:“你觉得布鲁斯·韦恩怎么样?”

戈登眼睁睁看着,芭芭拉在自己说完这句话之后,肉眼可见的紧绷了起来。

得了,不用说了!

戈登觉得自己有必要让芭芭拉知道,花花公子是绝对靠不住的,与其喜欢布鲁斯·韦恩,还不如喜欢蝙蝠侠呢!

戈登正要将手中的报纸放下,但是无意一瞥,让他突然发现除了布鲁斯·韦恩以外,报纸中的另一位主角,看上去似乎有点眼熟。

第36章

戈登是见过杰森的, 但不是现在的杰森,而是更小一点的杰森。

他记得自己有一次去犯罪巷调查一个案子,期间一直有一种被窥视的感觉, 他本来以为窥视的目光来自于与这个案子有关的人, 还有着几分引蛇出洞的心思。

可没想到他后来顺着自己的感觉找过去,看到的却是一个5、6岁左右的孩子。

对方在被自己发现之后, 也没有任何惊慌或者是心虚的样子, 只是纠结的看了自己一眼, 然后就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转身就跑走了。

明明只是匆匆一瞥, 但是戈登却莫名记住了那个孩子的眼睛, 而这张报纸, 将戈登的记忆唤醒了。

原来这个孩子, 就是最近大家一直在提起的“幸运男孩”。

因为哥谭警局中有着太多不务正业的警员,作为局长, 戈登常常能听见他们一边聊着八卦,一边将手中那些只需要花费一点功夫就能处理的案子定为悬案。

最近哥谭警局的八卦内容,是布鲁西宝贝和他的小男孩们。

戈登无意中听过几句, 什么布鲁西宝贝有恋/童/癖, 尤其喜欢像自己的,黑发蓝眼的男孩子。第一个孩子因为长大,所以失宠了,于是就被赶出了韦恩庄园,而布鲁西宝贝又收养了第二个孩子,就是现在的杰森·托德。

还别说,乍一听还挺有理有据的。戈登觉得他们如果能把用在这种事情上的功夫用在办案上,哥谭的犯罪率说不定能下降那么一点呢。

尽管对于布鲁西宝贝没有什么天大的好感, 但是戈登觉得布鲁斯·韦恩不是他们口中的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