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忽然窜起了怒火,我把手里的红茶重重地放到茶几上,吼着他的名字,“Sherlock!”

“嗯哼。”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没看我那杯放在茶几上的红茶,缩在沙发里昏昏欲睡。

满心的火气无处发泄,我的眼睛被怒气和冷落烧得有些发干,我咬着嘴唇瞪了他一眼,跑上了楼。

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坐在床边,心乱如麻。

他在无视我。

他在冷落我。

他在……一步步地退出我的生活。

没来由的恐惧忽然席卷上来,我从抽屉中拿出那张前年圣诞他被迫和我们照的那张相片,一遍遍地摩挲。

他先是一丝丝地让我习惯他,渗透进我的生命里。直到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时,他就把我心里那株他曾经亲手种下,名叫Sherlock·Holmes的藤蔓,连根拔起。

即使让我的心上被撕扯出一个巨大的口子。

Sherlock·Holmes,你真是该死的卑鄙。

我死死地看着相片上他有些不情愿但是真诚的笑容,咬着牙不让眼睛里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

Sherlock:

John最近找了个女朋友,叫做Mary。

那个女孩儿我见过,性格和外貌都不错,曾经交过三个男朋友,最后都是和平分手。生活就像一张白纸。她似乎有和John结婚的念头,我从她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

我调查过她。这我承认。即使John可能会认为这是多余的事情,而且会对我生气,但我并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他会不会受伤。

很可笑的,我曾经信誓旦旦地对每个人说我没有心——至少曾经我是这么认为的,没有任何人能够牵扯我,无心亦无泪,只有理智的大脑。

可是遇到他之后,好像一切都开始转变。

他让我体会到什么是real life,我去了很多曾经我都没有去过的地方。比如超市。我不知道我是真心喜欢这种生活,还是因为,在这种生活里,有John的影子。

Moriarty说得对,我怎么可能没有心脏。

John就是我的心脏。

可是现在,我的心脏即将从我的左胸口剥离。

那些曾经度过的时光,将会在未来一去不返,成为光影,永不相言。

于是我开始疏远他,办案子的时候尽量不叫上他。他该去多陪陪自己的女朋友,不是吗?

与其在真正成为现实时疼得死去活来,还不如现在自己先开始习惯。

但是他好像对我很失望,他的眼神里满是赤裸裸的伤心,暴露在外面,让我不知所措。

对不起,John。

你总有一天要离开我。

John:

Mary跟我说了结婚的事情,我脑子里第一个闪现的竟然是Sherlock。

哦,好吧。

我得承认,我爱上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