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疑问是因为罗根才刚对劳拉说过不去,他很少改变想法。

罗根解释道:“还有其他人也在那里……劳拉说她的同伴肯定都去了哪儿。”

“既然有机会,那就带上更多的人。本来人就不多了。”

而后我又帮助查尔斯和卡利班上了车,主要是帮查尔斯,因为卡利班只要做好防护工作行动就没有问题。而查尔斯虽然可以行走但却不能快走,现在没有足够的时间消耗。

你知道的,治疗技能毕竟是个技能,它也需要个作用过程。

我们勉强可以逃跑的时候那些人的车已经开到了铁丝网附近。透过车窗都能看见那些人丑恶的脸。

“我需要一把手.枪。”我对罗根说。

罗根没有回头看我,而是直接说:“后座的椅背后面。”

我伸手去摸,果然摸到了一把。枪对我来说有些大,但能用就行,条件艰苦没地方要求太多。

车被罗根开得飞快,但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很难平常穿过,如果我们要逃出去的话势必要经历一番苦战。

我不想经历苦战,于是我决定再做些什么。

我举起枪,瞄准对方车的轮胎。轮胎在我眼里被拆解成了无数部分,我轻松地找到了薄弱之处,掐好秒数打爆了它。

在运动中对同样运动的物体射击是很难的,更何况目标物还很小,但是我做到了。

这已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动作,要说我做过那些任务获得的技能最有用的是什么,我肯定会回答枪法,没有之一。

我已经从枪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听到枪声还可能以为谁家在放鞭炮,变成点射小能手。

需要承认,环境能很大的改变一个人,我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做哥谭任务时学来的,在那之后的任务陡然轻松。

咳,这话不客套,但民风淳朴哥谭市嘛,你总要学会融入的。正常任务中哥谭算是最高难度了。

而这也是我认为我能完成暮狼寻乡任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显然,我预估错误,暮狼寻乡并不是什么正常任务。

我给枪里留了一颗子弹,毕竟在暂时找不到其它武器的情况下还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所以我只打爆了三个车的轮胎,还差一个没打。

不过没关系,这样也减轻了很大压力了,一对一总比一对多好。

罗根也趁机猛踩油门加大速度,试图冲过铁丝网。只可惜我的这番举动也激怒了对方,他们也开始射击了。

子弹如同流水一般从枪口倾泻而出,车这么大的一个物体是躲不开的,后车窗的玻璃已碎的干净。我开着治疗治愈其他人被玻璃割到的小伤口。

“如果有足够的子弹的话我能将他们都干熄火了!”我不禁握紧拳头,愤怒地低吼。

当然,这也是种夸张的说法。对方也是雇佣兵,肯定会躲子弹的,我射的再准对方一躲也不一定会打在致命位置。而没有一击致命,对方的反击造成的伤害就没有什么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