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是,随便你要杀要剐要审问的意思!

炭九郎:“……发展太快了,先从交往做起。”

倒霉鬼:“啊?!”

炭九郎:“先约法三章,不准吃无辜的无罪之人,只能吃罪大恶极之人。不准花心跟其他人交往,不准杀我同事,这会让我职场很难做。”

倒霉鬼:“如果我说,你误会了,这事当没发生过……”

炭九郎沉痛的拔出剑:“那样,我只能把你杀了。没办法,这是工作。”

倒霉鬼:“……”

……是的,这就是两人交往的经过,你信吗,现实中竟然发生这么离谱的事,完全不可置信!

千手柱间一脸恍惚的怀疑人生。

——原来,我儿,竟然是个病娇!!!

第69章 讨论结婚问题

不管当初交往过程有多离谱,作为当事人的两位,貌似还是对这关系比较满意。

在柱间眼里几乎算是被强抢民男的鬼鬼表示:“也还算可以……反正他没逼我做我讨厌的事,能有一个长期固定的战斗对象也不错。”

对,这只鬼很慕强,还是一个战斗狂,炭九郎够强大,也愿意随时陪打,于是让这鬼不免产生‘这样好像也不错’的错觉。

柱间:“你们……算了,你们随意吧。”

千手柱间知道这很不对,但他要怎么跟自己儿子解释这个问题?他自己都没对象!再说爱情这玩意是有性繁殖种族,特指对伴侣的迷恋。单性繁殖的物种没有伴侣啊!这要如何解释?

不过做父亲的,还是应该提醒一句。

柱间好声好气道:“九郎啊,你俩现在这样……其实不算情侣,更接近朋友一些。”

炭九郎怀疑的看向自己老爸:“父亲大人,你有朋友吗?”

柱间理直气壮:“有啊?”

炭九郎:“一起打架的朋友?”

柱间想,那不就是斑斑吗:“当然。”

炭九郎:“替你买单的朋友。”

柱间想,那不就是鹿京吗:“也有。”

炭九郎:“除此之外,还一起去其他地方游玩约会。”

柱间:“这个当然也有,这不就是朋友吗?九郎你就是朋友太少,才会弄混朋友跟情侣关系,这样是朋友啊朋友!”

炭九郎反问:“那父亲大人,觉得怎样才算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