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找人,在找到她之前,还不准备走。”

“咦?大叔你找谁我们帮你!”小鬼们很积极,柯南跟雪莉则是一副‘不会吧’的模样。

“放心吧,在找到那女人之前,我是不会轻易下地狱的。”

我冲他们摆摆手,离开了这一层。

下面一层已经被火舌吞噬,但是火焰冰没有给我带来痛觉。我从袖子里拉出钢丝捆在窗口,然后沿窗子跳出去。

原来火焰中蹦极是这种感觉啊,如果说我只是想尝试一下而已,恐怕认识我的人都要惊得下巴掉了。

我进入没有火焰的楼层,走下楼。回到车上才发现原来鞋子的底部都已融化掉。

“大哥!刚才有辆车从着火的楼飞过去,逃出来的是几个小孩和一个老人。看来那女的这次没有来?”

伏特加连忙向我汇报。

我实在是连吐槽的心情都没有了。只有几个小孩跟一个昏迷的老人就靠着一辆车脱逃这么不科学的事,怎么想都有问题吧!一点怀疑都没有,我们组织的成员果然需要接受基础教育吗?

“伏特加,你数学怎样?”

“啊?一般吧,大哥。”

“要从大厦飞跃过去,那辆车的时速至少120-130公里,在那么小的地方车速最多50公里左右。也就是说他们借用了爆炸的气流。不仅需要精确的读秒,更需要把握好冲出去的时间。你觉得一般的小鬼能做到吗?”

“大哥的意思是……他们难道是超级小学生?”

“……”别拦着我,我要把这家伙的脑回路全部重新修理一遍!

“只是巧合吧,g,你小时候不也聪明的不像个小孩。”

贝尔摩德,为嘛这货在这里!在我试图提高手下智商的时候,她又来踩低吗!!

“都烧伤了,啧,为了见一个叛徒用得着做到这种程度?g,你对那种茶色的小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