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藜麦当初入学成绩是被分到九班去的,不过上学期他出了几次旷课打架事件,九班班主任觉得他影响太差,在班会上点名批评了几次,说要开除他。
三班班主任是个年高德劭的老太太,带完他们这届就要退下去了,见他成绩好,又长得精神,心软不忍心就拦了下来,把他放到她班上去。
后来他不去学校了,还找他谈了几次心,见他油盐不进的也是没办法,只说你想通了要认真念书就回来。
我别的也帮不上你,给你留着学籍,让你之后想回来还能回来。
她在学校教了几十年书,学校还是给她这个面子的。
藜麦旷了两个多月课,她对外都说的请假了,没撤他学籍,听路蕴说他的桌子也一直被放在教室后排,没人动过。
跟路蕴搁的桌子搁一块,他两一个忒高,一个忒胖,都不好安排,干脆被发配到后排作伴去了。
同学们都在埋头睁着睡眼懵懂的眼睛吃早餐准备早读,间或又几个作业没完成的在那悄摸儿借作业本抄作业,两人从后门进去坐下。
路蕴拿着英文课本,翻到需要复习背诵的内容给他看,“就这篇,你先多看几遍有没有不认识的单词短语,记得先对照着音标先读几遍,等下米斯特李要抽查阅读的。”
藜麦点头,“好。”
拿着文章在旁边低声诵读起来,全程流利无比半点停顿都不带的,看得路蕴目瞪口呆的,“喂喂,不可能吧,你全认识啊?”
藜麦眨了眨眼睛,“不认识的我都略过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