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成绩肯定不会差,至少比我好得多了,你要是这次期末考试考到全校前十,或者说考到齐略表弟前面去,就得稍微注意下,最好是不要跟他有所接触。”
这话就算是说的很清楚明白了,就差直接说我怀疑他们出事都跟齐略这位表弟有关了。
也是专程在提醒他,藜麦知道按照他的性子,能说到这地步,就算是真把他当朋友了,也就心领神会的笑笑,“好,我会注意些的。”
这时原本有些吵闹的音乐逐渐低下去,主持人正在活跃气氛,大家都等着小梅姐出来表演钢琴曲,也不知道那个胖子用了什么办法把人给请出来的。
林卿转身去忙到飞起,藜麦对钢琴还有几分兴趣,在角落里依靠着墙,看主持人迎着位长发白裙的女孩子走到摆放钢琴的位置,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这位小梅姐到底长什么样。
不过行动之间长发飘飘,优雅贵气,哪怕以藜麦超前二十年的眼光来看,也很是养眼,也难怪那么多人等着她了。
藜麦靠着墙壁,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正坐到钢琴跟前的人,准备认真聆听一下,暗道能在酒吧里面看到钢琴表演,他这次来,也算不虚此行。
不过在她开始弹奏钢琴的时候,明快的节奏在带着酒水味道的空气里响起,向着四面八方传播开来,这份欣赏很快就消弭的无影无踪。
她弹奏的曲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风格轻快柔美,短小精悍,许多钢琴初学者都会试着学习弹奏这首曲子,藜麦当年也学过,不过他弹不好,因为他右手不怎么能使得上劲儿。
单一只手根本没办法弹好这首曲子,可这位小梅姐,比他弹的稍微还差一点——他至少不会在一小节里,连着错3个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