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去的餐馆离酒店很近,两个人跟着剧组回酒店再步行去餐馆。
好奇宝宝沈从心第一次走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这几日沉浸在《荒岛》中的情绪又多了几分。看着零星的路人和空旷的街道不由地感慨,“真没办法想象这里昔日的繁华,怎么会突然就落寞了呢?”
“经济发展和自然界的优胜劣汰很相像,他固有的模式已经不再适合这个时代,不愿求变还依旧在分叉路口停滞不前,又能怪谁呢?”林纵说话的语气很像个历经沧桑的老人,让沈从心更加沉醉。
趁在还没被林纵发现前,沈从心不舍的收回目光。“周导真厉害!在这个城市拍戏,我都不需要故意调整内心的情绪就很容易把自己带到季然的心境。”
林纵没有看沈从心,他直视着前方说:“其实在我第一次看到《荒岛》的本子那会儿,觉得季然就该是你这个样的。”
沈从心不解的抬头,看向若有所思的林纵,“啊?为什么?”
停下脚步,林纵把脸靠近沈从心,一笑:“因为在我心中,我家小兔崽儿最好看。”
林纵夸我好看,林纵夸我最好看。不是说人都喜欢美丽的事物吗?那是不是约等于他喜欢我。沈从心心里边像是念经一样,反复念着这句话,不出意外的他整个人都处于宕机状态。
“嘘”,林纵的一声口哨,才让沈从心清醒一点。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回神儿智商还没被召唤出来,沈从心怯怯的问:“你,你知不知道我喜欢男人?脸靠得这么近,我可当你是在勾引我。”
林纵有一瞬的愣住,旋即坏笑:“我知道,我就是在勾引你,你打算怎么办?”说完,他将两人本来就没多远的距离拉的更近。如果继续下去,就可以鼻尖挨着鼻尖,甚至,甚至可以接吻。
这么qiáng烈的刺激让沈从心刚才撞起的胆子瞬间烟消云散,他一个人时无数次梦到这个场景,可如今这人自己送上门,他却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