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页

阮秋的厨艺非常不错,一桌子超大份量的菜,愣是让两人吃了个干净。吃完饭,秦景行一边摸着肚子,一边按着阮秋:“宝贝儿坐着,收拾碗筷这种事让我来。”

阮秋便没再动,她吃的也有点多。看着他忙碌,心里有一种幸福的感觉。而且不知为何,她居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你们工作起来,都这样吗?”

“也不总这样。”

“大多数时候都这样?”

秦景行似是叹了一声,“恩。能进研究所的,基本上都是那种爱钻研的人。一旦灵感到来,就非得抓住,研究出个结果来……”因此经常一忙起来就废寝忘食,忽视外界的一切。用旁人的话说,有点痴,有点疯。研究从来都不是速成的东西,哪怕抓住那丝灵感,想要得到结论,哪怕是阶段性的结论,也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一旦投入进步,短的三五天,长的三五个月,甚至三五年都是再正常朱过的事情。

像他们这种人,爱情是很奢侈的东西。因为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接受自己的男朋友动不动就失联,也受不了爱人完全不记得她的生日,所有的节日都别想他记得。因为灵感来了,别说这些纪念日了,连自己结婚都有忘记的。他们所就有一个,把新娘子一个人丢在婚礼现场,等他终手里的工作终于结束。新娘子气的当场拉了别人结婚,已经快度完蜜月了。

别看他们属于高智商、高学历、高收入人群。可他们这些人大多都是剩男剩女,结婚的那些,基本都是通过相亲走到一起,组成的家庭的原因永远无关爱情。就这一部份,离婚率也是相当的高。

所以,在他发现自己爱上她的时候,他就决定,要适当的减少工作。他希望跟她能步入婚姻的殿堂,并且一起走到老。

“我这个项目结束,以后的工作会少很多。”

“不用刻意的。我接下来还在上学,功课可能会很忙。到时你闲下来,我再没时间陪你。”她道:“我只是觉得,你忙归忙,可身体也很重要。”她自己不是什么大女人,更不是离不得男人的人,陪伴固然重要,可只要知道他在,有了空就会回到她身边,且永远都不会背叛,这于她便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