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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这是一件好事。对于她,被一个男生喜欢,或者说暗恋,总是好事。总比无人问津要好。当然,我承认,追求她的人很多。那些人的眼珠子发绿,像狼。

之前从未真正体验过暗恋的滋味,这次算是知道了。很甜,又很苦。很美好,又很不美好。原来只是看着她,感到舒服、养眼。后来就爱上了她。不可思议地,不可救药地。

爱上了她走路的姿势,那种优雅,是万里挑一的,是独一无二的,甚至是无与伦比的。

我看过很多女孩子走路,却没一个走得像她那么好看,那么舒服。

皮肤白皙。身段窈窕。笑声更媚人。

她,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她不太爱笑吧,很少见她笑的,物以希为贵,越是笑得少,越是神秘得很。当然也从没见她哭过。她总是不发一言,沉默是金。

高贵,孤傲,不合群。这或许就是她的标签,也是她的做人原则。

虽然,她没有很黑很飘逸的长发——她的头□□染过,有些泛黄,总是往后扎着,像条马尾,微微翘着,走起路来左右摆动。

可是,我爱她的透着性感的短发。爱到发狂。

还有,她的眼神,像一汪清水,里面飘荡的,尽是柔情。

最吸引我的是她独特的气质。我相信气质比相貌更能打动人,再漂亮的容颜总有一天会苍老,可气质不会苍老,它是永恒的,像理想,像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