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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碾杀魔界的实力。

狼王就是容庭芳当年手下败将,其中之一。听话的,便成了城主。不听话的,熔心湖还有很大一个地方,再多关一些绰绰有余。

道理不错,他当然想站在这里,然而他打不过。

狼王低下头去,敛下眼中微光。

“魔界上下,自当奉尊上为王。”

“三则——”容庭芳顿了顿,语气便冷淡下来,“倘若一息之内,叫本尊再见着你们无所事事,全部碍在本尊眼前。本尊的龙骨鞭——”

已许久未动了。

后半句话尚未出口。

一众已作鸟散。

只留下了郝连凤和厉姜。

郝连凤目光微动。他从前也是见过容庭芳的,但那个时候的容庭芳和现在的模样不同。那时容庭芳更像一个魔,现在的容庭芳——却更像一个王。若容庭芳刚才不说这些话,郝连凤就算毁了神木弓,也会把余秋远抢回蓬莱。

容庭芳似有所觉,往郝连凤那里瞧了一眼:“小凤凰与本尊所求一致,看不过这天意,争个公道罢了。只要不把主意打到不该打的人身上,你做什么,本尊都不拦你。这个魔界,也任由你来去。再者——”

他慢悠悠说:“蓬莱算是你真人的娘家,亦算你故居。你若是想回去看看故人,大可随意去。本尊要往蓬莱时,还得劳烦你带路。”